宝顶派出所业务用房综合指挥室及完善部分信息化项目第二次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需求描述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 * 元 | 1(件) | * 元 |
详见比选文件
(1)中标供应商负责准备相关资料,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对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申请第三方检验机构验收的项目,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施工完成后,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协助采购人进行结算审计,直至审计通过。
(3)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无限期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2、供应商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3、本工程将设置最高限价*.66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总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2)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 (略) 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工程款支付:采购人根据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项;由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后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待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完成后,付至审计机构审核后金额的97%;余下3%作为本项目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限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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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需求描述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 * 元 | 1(件) | * 元 |
详见比选文件
(1)中标供应商负责准备相关资料,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对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申请第三方检验机构验收的项目,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施工完成后,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协助采购人进行结算审计,直至审计通过。
(3)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无限期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2、供应商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3、本工程将设置最高限价*.66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总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2)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 (略) 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工程款支付:采购人根据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项;由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后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待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完成后,付至审计机构审核后金额的97%;余下3%作为本项目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限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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