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就业驿站运营机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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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就业驿站运营机构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4号)、《关于印发< (略) 就业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23〕174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龙门县人力资源和 (略) 拟遴选20 (略) 龙门县龙城街道就业驿站的运营机构。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就业驿站日常运营项目的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

  就业驿站日常运营服务。站点信息如下:

序号

站点名称

具体地址

1

龙门县龙城街道就业驿站

龙城街 (略) 17号

  二、预算金额

  本县运营管理驿站1个,运营管理服务经费#元。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企业经营状态良好,财务、业务状况正常,有较强的工作团队;

  (四)有就业驿站运营经验的机构优先予以考虑。

  四、功能定位

  “就业驿站”是指在重点企业相对集中、重点就业群体人数相对较多、就业帮扶需求相对较大的街(镇)、社区(村)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场所,以解决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主要开展服务范围内的企业资源、劳动力资源调查服务,实时掌握服务范围内的劳动者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求;对服务范围内的用工企业开展就业岗位采集、搭建小型供需对接会/交流会/洽谈会、为服务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就业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指导;开展服务范围内的空缺岗位信息发布、供需匹配服务,就业援助服务;协 (略) 场建设。

  五、运营机构主要职责

  运营机构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1.摸清企业资源。通过走访调查,摸清服务范围内的企业资源,主要包含:企业基本信息、用工人数、人员结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主要客户、联系方式等。

  2.摸清就业需求。开展调查走访,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服务对象,形成劳动力资源档案,动态更新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状态,跟进提供服务。

  3.采集就业岗位。收集服务范围内社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空缺岗位信息;鼓励 (略) 公共服务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多就业选择。

  4.信息发布服务。 (略) 范围内特别 (略) 范围内的空缺岗位信息;各类公益性培训信息、最新就业创业政策信息。

  5.开展供需匹配。根据服务范围内的求职者和用工企业需求情况, (略) 域内求职者意向,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和推荐服务,开展职业指导,就业跟踪等服务,实现人岗精准匹配。线下以小型职业推介会、招聘会、面试会等方式开展“一 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岗位对接活动,为 (略) 。

  6.实施培训指导。宣传推介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和政策解读,指导劳动者选择适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驿站直接开办就业技能培训班。

  7.开展就业援助。对重点就业群体定期开展调查摸排,实行重点群体就业政策“一对一”帮办机制,协助帮办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补贴申领等手续。对重点用工企业实施专员服务,协助企业办理各类人社业务。

  8.就业咨询服务。提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政策咨询,为求职人员提供个人求职登记服务。

  六、考核内容

  1.省年度指标任务。每个驿站包括至少开展5次就业服务活动;至少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数量300条;驿站 (略)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比例不低于55%;驿站 (略)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率不低于90%;驿站 (略) 失业人员帮扶比例不低于50%(数据以省系统显示为准)。

  2.日常指标任务。包括各驿站每月外出走访次数不得少于12次;提供岗位推荐次数不得少于30条;登记求职人数不得少于30人;开展职业指导、政策宣传等活动不得少于1次;服务总人次不得少于150 次( (略) 就业驿站管理系统显示为准)。

  七、运营方式

  1.运营人员:每个就业驿站3名及以上(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2.运营时间:原则上为每日8:30-18:00(运营机构视情况调整)。

  3.运营费用及管理责任:运营中所涉及的人员经费和安全责任等均由运营管理机构承担。

  4.运营期限:运营期限为一年。

  5.龙门县人力资源和 (略) 对就业驿站运营情况每季度进行考核,作为发放运营经费依据,其中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就业驿站的采购资格;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就业驿站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建立星级服务驿站和评价和奖惩机制,打造品牌驿站。

  八、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逾期不受理。

  九、报名地点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 (略) 就业中心(迎宾大道699号一楼)。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潘莉丹 0752-#

  廖国新 0752-#

  十一、材料要求

  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报送: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费用报价明细表;

  5. 就业驿站运营方案;

  6. 已建设运营就业驿站项目案例;

  7. 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二、遴选方法

  遴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投报机构报送材料的规范完整性、资金使用安排、企业资历业绩、运营就业驿站案例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以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方式排名,以最高分确定驿站运营机构。

  龙门县人力资源 (略)

  2024年12月23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4号)、《关于印发< (略) 就业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23〕174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龙门县人力资源和 (略) 拟遴选20 (略) 龙门县龙城街道就业驿站的运营机构。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就业驿站日常运营项目的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

  就业驿站日常运营服务。站点信息如下:

序号

站点名称

具体地址

1

龙门县龙城街道就业驿站

龙城街 (略) 17号

  二、预算金额

  本县运营管理驿站1个,运营管理服务经费#元。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企业经营状态良好,财务、业务状况正常,有较强的工作团队;

  (四)有就业驿站运营经验的机构优先予以考虑。

  四、功能定位

  “就业驿站”是指在重点企业相对集中、重点就业群体人数相对较多、就业帮扶需求相对较大的街(镇)、社区(村)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场所,以解决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主要开展服务范围内的企业资源、劳动力资源调查服务,实时掌握服务范围内的劳动者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求;对服务范围内的用工企业开展就业岗位采集、搭建小型供需对接会/交流会/洽谈会、为服务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就业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指导;开展服务范围内的空缺岗位信息发布、供需匹配服务,就业援助服务;协 (略) 场建设。

  五、运营机构主要职责

  运营机构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1.摸清企业资源。通过走访调查,摸清服务范围内的企业资源,主要包含:企业基本信息、用工人数、人员结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主要客户、联系方式等。

  2.摸清就业需求。开展调查走访,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服务对象,形成劳动力资源档案,动态更新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状态,跟进提供服务。

  3.采集就业岗位。收集服务范围内社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空缺岗位信息;鼓励 (略) 公共服务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多就业选择。

  4.信息发布服务。 (略) 范围内特别 (略) 范围内的空缺岗位信息;各类公益性培训信息、最新就业创业政策信息。

  5.开展供需匹配。根据服务范围内的求职者和用工企业需求情况, (略) 域内求职者意向,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和推荐服务,开展职业指导,就业跟踪等服务,实现人岗精准匹配。线下以小型职业推介会、招聘会、面试会等方式开展“一 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岗位对接活动,为 (略) 。

  6.实施培训指导。宣传推介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和政策解读,指导劳动者选择适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驿站直接开办就业技能培训班。

  7.开展就业援助。对重点就业群体定期开展调查摸排,实行重点群体就业政策“一对一”帮办机制,协助帮办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补贴申领等手续。对重点用工企业实施专员服务,协助企业办理各类人社业务。

  8.就业咨询服务。提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政策咨询,为求职人员提供个人求职登记服务。

  六、考核内容

  1.省年度指标任务。每个驿站包括至少开展5次就业服务活动;至少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数量300条;驿站 (略)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比例不低于55%;驿站 (略)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率不低于90%;驿站 (略) 失业人员帮扶比例不低于50%(数据以省系统显示为准)。

  2.日常指标任务。包括各驿站每月外出走访次数不得少于12次;提供岗位推荐次数不得少于30条;登记求职人数不得少于30人;开展职业指导、政策宣传等活动不得少于1次;服务总人次不得少于150 次( (略) 就业驿站管理系统显示为准)。

  七、运营方式

  1.运营人员:每个就业驿站3名及以上(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2.运营时间:原则上为每日8:30-18:00(运营机构视情况调整)。

  3.运营费用及管理责任:运营中所涉及的人员经费和安全责任等均由运营管理机构承担。

  4.运营期限:运营期限为一年。

  5.龙门县人力资源和 (略) 对就业驿站运营情况每季度进行考核,作为发放运营经费依据,其中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就业驿站的采购资格;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就业驿站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建立星级服务驿站和评价和奖惩机制,打造品牌驿站。

  八、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逾期不受理。

  九、报名地点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 (略) 就业中心(迎宾大道699号一楼)。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潘莉丹 0752-#

  廖国新 0752-#

  十一、材料要求

  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报送: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费用报价明细表;

  5. 就业驿站运营方案;

  6. 已建设运营就业驿站项目案例;

  7. 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二、遴选方法

  遴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投报机构报送材料的规范完整性、资金使用安排、企业资历业绩、运营就业驿站案例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以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方式排名,以最高分确定驿站运营机构。

  龙门县人力资源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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