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碱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大碱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 ||
预算金额 | ¥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文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大碱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主任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津恒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文娟 022-# |
项目概况
2025年大碱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4-NB-024
项目名称:2025年大碱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抓紧开展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拟对大碱厂镇辖9100亩(以最终测绘数据为准)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前期的测绘。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在有效期内。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真诚磋商承诺书。6.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相关经验,出具任命书。7.具备国家颁发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级测绘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等相关专业。(二)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前一小时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页面打印,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的供应商,应被认为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响应无效。(三)供应商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参加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大碱厂
联系方式:刘主任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恒 (略)
地 址: (略) (略) 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联系方式:孙文娟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文娟
电 话: 02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大碱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 ||
预算金额 | ¥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文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大碱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主任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津恒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文娟 022-# |
项目概况
2025年大碱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4-NB-024
项目名称:2025年大碱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抓紧开展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拟对大碱厂镇辖9100亩(以最终测绘数据为准)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前期的测绘。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在有效期内。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真诚磋商承诺书。6.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相关经验,出具任命书。7.具备国家颁发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级测绘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等相关专业。(二)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前一小时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页面打印,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的供应商,应被认为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响应无效。(三)供应商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参加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罗平 (略) 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大碱厂
联系方式:刘主任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恒 (略)
地 址: (略) (略) 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联系方式:孙文娟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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