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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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宜宾和岭 (略) :

你公司不服四川 (略) 于2024年11月11日就2024年长宁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编号:N*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6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7日收到投诉。经审查,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 (略) 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你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向本机关邮寄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 (略) 法定代表人也是该项目投诉授权委托人周敏进行核实时,周敏表示对该投诉事项不知晓。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你公司补正后投诉书内容仍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八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如果你公司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向长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有管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长 (略)

2024年12月17日

宜宾和岭 (略) :

你公司不服四川 (略) 于2024年11月11日就2024年长宁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编号:N*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6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7日收到投诉。经审查,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 (略) 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你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向本机关邮寄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 (略) 法定代表人也是该项目投诉授权委托人周敏进行核实时,周敏表示对该投诉事项不知晓。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你公司补正后投诉书内容仍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八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如果你公司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向长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有管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长 (略)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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