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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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5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残办字〔2024〕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新化县残疾人联合会为新化县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化县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新化县全年龄阶段持证享受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及低保边缘户、防返贫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家庭里的重度残疾人对照五部位改造法(1、室外地坪、室内地面及入户改造;2、入户出入口、卧室门口、厨房门口、卫生间门口、淋浴室门口改造;3、客厅或起居室、过道改造;4、阳台、窗户改造;5、卧室改造;6、厨房改造;7、卫生间、洗浴间改造;8、电路改造)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艺、安全和无障碍规范标准落实。

3.采购方式:电子卖场采购

4.预算经费:#元

二、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二)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加盖公章)。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新化县2025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2025年3月前完成96户。通过项目实施,帮助残疾人消除或减少居家障碍,促进出行便利,改善生活质量,减轻照护强度,对照五部位改造法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艺、安全和无障碍规范标准落实。

96户/#元

项目履行期限及地点: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四、报名材料和方式

(一)须提供以下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按照附件1采购询价记录表填报对应报价单,预留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2.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http://**)商家的证明文件或者承诺在项目评审前完成入驻电子卖场并可正常使用;

3.其他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者于2024年12月26日17点之前,将以上报名资料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送到新化县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以件到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康彪,电话#,地址:新化县上渡 (略) 43号(县城管大楼719室)。

附件1采价询价记录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5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残办字〔2024〕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新化县残疾人联合会为新化县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化县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新化县全年龄阶段持证享受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及低保边缘户、防返贫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家庭里的重度残疾人对照五部位改造法(1、室外地坪、室内地面及入户改造;2、入户出入口、卧室门口、厨房门口、卫生间门口、淋浴室门口改造;3、客厅或起居室、过道改造;4、阳台、窗户改造;5、卧室改造;6、厨房改造;7、卫生间、洗浴间改造;8、电路改造)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艺、安全和无障碍规范标准落实。

3.采购方式:电子卖场采购

4.预算经费:#元

二、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二)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加盖公章)。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新化县2025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2025年3月前完成96户。通过项目实施,帮助残疾人消除或减少居家障碍,促进出行便利,改善生活质量,减轻照护强度,对照五部位改造法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艺、安全和无障碍规范标准落实。

96户/#元

项目履行期限及地点: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四、报名材料和方式

(一)须提供以下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按照附件1采购询价记录表填报对应报价单,预留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2.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http://**)商家的证明文件或者承诺在项目评审前完成入驻电子卖场并可正常使用;

3.其他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者于2024年12月26日17点之前,将以上报名资料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送到新化县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以件到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康彪,电话#,地址:新化县上渡 (略) 43号(县城管大楼7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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