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试验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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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试验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略) 住房和 (略) (采购单位)委托,新疆中咨 (略) (代理机构)对#-005、第八师团 (略) 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试验检测(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005

2.项目名称:第八师团 (略) 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试验检测

3.建设地址: (略)

4.建设规模:

1.提标改造133团(红光镇)15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提标改造136团(小拐镇)2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提标改造141团(北野镇)2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4.提标改造142团(新安镇)3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5.提标改造144团(钟家庄镇)15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6.提标改造147团(十户滩镇)4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7.提标改造148团(西营镇)3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8.提标改造149团(东阜城镇)2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5.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6.项目总投资额为#.#元。

7.范围:第八师团 (略) 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试验检测的所有检测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 (略) 质量 (略) 或新疆生 (略) 场 (略) 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新疆维吾 (略) 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 (略) 批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能满足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且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

3.信誉要求: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其他要求:(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4年12月30日19:30(北京时间),在新疆中咨 (略) 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加盖公章一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至 (略) (略) 上海城C栋9楼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01月03日11时00分

磋商地点: (略) (略) 上海城C栋9楼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联系人:池子程

联系方式:099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 (略)

地 址:新疆石河子上海城C座9楼

联系人:闫春艳、郑伊娴、刘佳

联系电话:#,0993-#(办)

2024年12月23日


一、采购条件

(略) 住房和 (略) (采购单位)委托,新疆中咨 (略) (代理机构)对#-005、第八师团 (略) 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试验检测(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005

2.项目名称:第八师团 (略) 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试验检测

3.建设地址: (略)

4.建设规模:

1.提标改造133团(红光镇)15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提标改造136团(小拐镇)2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提标改造141团(北野镇)2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4.提标改造142团(新安镇)3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5.提标改造144团(钟家庄镇)15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6.提标改造147团(十户滩镇)4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7.提标改造148团(西营镇)3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8.提标改造149团(东阜城镇)2000m3/ (略) 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5.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6.项目总投资额为#.#元。

7.范围:第八师团 (略) 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试验检测的所有检测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 (略) 质量 (略) 或新疆生 (略) 场 (略) 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新疆维吾 (略) 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 (略) 批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能满足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且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

3.信誉要求: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其他要求:(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4年12月30日19:30(北京时间),在新疆中咨 (略) 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加盖公章一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至 (略) (略) 上海城C栋9楼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01月03日11时00分

磋商地点: (略) (略) 上海城C栋9楼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联系人:池子程

联系方式:099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 (略)

地 址:新疆石河子上海城C座9楼

联系人:闫春艳、郑伊娴、刘佳

联系电话:#,0993-#(办)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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