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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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投标人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供货地点为:采购人食堂。

2、送货质量:

2.1粮油类应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应保证包装满足密封性能好,或无毒、无害的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2.2禽蛋鲜肉类应保证蛋类新鲜无损坏,肉类保证新鲜、不得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人要求切割,按时供应。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3蔬菜类应保持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并提供安全执行标准、规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其中蔬菜检验报告必须由质量技术部门认定的具有检验检测相关资质 (CMA)的单位提供。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4冻品类应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不得以次充好,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2.5鲜活水产品应保证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6干货调味品应保证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味品为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7水果类应保证应保持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

2.8饮品类应保证生产日期新鲜且在保质期内,无异味,无异物、无污染、残缺、变质等问题

2.9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投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按时送货:投标人应保证每天上午八点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 (略) 理

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换货,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 (略) 以当天菜款的10%罚款。

5、采购人临 (略) 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投标人要尽力确保供货,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 (略) 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6、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投标人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7、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8、成交后每月向采购人提供果蔬类、畜禽类货物检测报告。


二、相关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投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主要内容

类别

执行标准

技术要求

粮油类

大米一级、国家标准*

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

*;豆制品*;面筋制品*;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大米生产日期3个月内;

4、大米和食 (略) 场上普通流通的品种,;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质量和价格有比价;

5、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禽蛋鲜肉类

符合GB 2733-2015、*、GB2762、GB2763标准

1、禽蛋类:要求外壳完好、新鲜,质保期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满足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011;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满足SB/T *-2012;皮蛋满足GB/T 9694-1988

2、肉制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QS”或“SC”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来 (略) 。1、猪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项目所在地屠宰场(须经采购单位认可的屠宰场))的新鲜猪肉,鲜活宰杀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交货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等相关合格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无异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严禁供应猪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母猪肉。

3、牛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项目所在地屠宰场(须经采购单位认可的屠宰场))的新鲜牛肉,鲜活宰杀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交货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合格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无异味等。严禁供应牛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牛、死牛,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羊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项目所在地屠宰场(须经采购单位认可的屠宰场))的新鲜牛肉,鲜活宰杀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交货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合格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无异味等。严禁供应牛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牛、死牛,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4、鸡、鸭肉的鲜活宰杀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有光泽,无异味等。严禁供应整只冷冻鸡鸭、注水、注胶、病和死鸡鸭、内脏。

5、其他要求:鸡鸭肉须脱毛去内脏后整只配送,不要内脏。

6、猪肉、牛肉、羊肉须去板油、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蔬菜类

蔬菜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GB 2763-2019要求

1、蔬菜:保证新鲜并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 合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

冻品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

性水产品*);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2005)

1、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QS”或“SC”食品 质量认证标志

2、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生产 日期新鲜,在保质期内,来 (略) 。

鲜活水产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禁止提供来自受 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产品;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 鱼鳃、腹内黑膜,来 (略) 。

3、鲜活宰杀时间:夏季不超过6小时,冬季不超过12个小时,春季和秋季不超过8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臭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4、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

干货调味品

GB/T*-2007

1、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国家计量法 规格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正规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完好,产品在保质期内且生产日期较新。

3、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水果类

GB/T*-2009/IS0

1、当季水果;

2、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合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

饮品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

*

1、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乳制品国标要求 ;

2、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生产日期新鲜,且在保质期内。

备注:

1、粮油类包括但不限于(大米、米粉、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类、包点禽蛋鲜肉类包括但不限于(鸡蛋、鸭蛋、鹌鹑蛋、五花肉、精腿肉、排骨、猪大骨、猪脚、土鸡(杀好剖好)、水(洋)鸭(杀好剖好)、肉鸡(杀好剖好)、牛肉、羊肉等等);蔬菜类包括但不限于(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菜、大菠菜、空心菜、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茭白、鲜藕、马蹄、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四季豆、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等等)冻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冷冻的鸡肉、鸡翅、鸡爪、猪肉、牛肉、羊肉、海鲜等等);鲜活水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虾米、小鱼仔、草鱼(杀好剖好)、雄鱼(杀好剖好)、黄鸭叫(杀好剖好)、鱼籽鱼泡、牛蛙(杀好剖好)、鳝鱼(杀好剖好));干货调味品包括但不限于(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黄豆、绿豆、食盐、生抽、老抽、料酒、陈醋、鸡精、味精、酱油、蚝油等等);果类包括但不限于(苹果、香蕉、梨、西瓜、哈密瓜、葡萄、提子、桃、李、桔、橙等)饮品类包括但不限于(鲜牛奶、酸奶、乳制品等等)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投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投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安全卫生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投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内

2、交付地点:长 (略) 食堂

五、服务标准

1、下订单:采购人向投标人订购的蔬菜、肉类等货品,必须提前1天在下午18:00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投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

2、投标人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品牌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3、投标人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等),投标人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

4、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等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

5、投标人每一个月向采购 (略) 场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每个月的货款将 (略) 场价基础,按投标优惠率进行结算,货款按月进行支付。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投标人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先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优惠率报价,每个单项投标优惠率须一致。结算价=经采 (略) 场价*实际配送数量*(1-成交优惠率)。优惠率是指:采购人与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每月确定 (略) 场批发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优惠,如: (略) 场批发价为*/斤,大米的优惠率为5%,即实际结算的大米单价为:3.5*(1-5%)=*/斤

6、数量要确保准确,原则上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投标人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

六、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下单后,将对成交人送达的货物进行现场初步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成交人。采购人在初步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成交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每季度,采购人将根据考核评分表对成交人提供的整体服务进行考核,每季度的考核都达标且服务期满一年后,成交人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后组织验收小组对成交人自签订合同后提供的整体服务进行最终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食材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人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投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供货,请投标人保证产品质量,考虑合理利润进行报价,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采购人在初步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投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 (略) 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原因。

7、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8、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以及其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服务场地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9、投标人在投标前,可提前与采购人联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意外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0.1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10.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10.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

10.4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11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1.1投标人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1.2针对配送食材数量、质量、配送响应时间及其他服务满意度每季度进行打分(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综合评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果采购人因食堂改革需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13、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 号和《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在成交后为采购人履约合同的服务期内,承诺预留一 (略) 进行采购为采购人供货。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投标人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供货地点为:采购人食堂。

2、送货质量:

2.1粮油类应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应保证包装满足密封性能好,或无毒、无害的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2.2禽蛋鲜肉类应保证蛋类新鲜无损坏,肉类保证新鲜、不得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人要求切割,按时供应。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3蔬菜类应保持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并提供安全执行标准、规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其中蔬菜检验报告必须由质量技术部门认定的具有检验检测相关资质 (CMA)的单位提供。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4冻品类应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不得以次充好,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2.5鲜活水产品应保证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6干货调味品应保证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味品为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7水果类应保证应保持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

2.8饮品类应保证生产日期新鲜且在保质期内,无异味,无异物、无污染、残缺、变质等问题

2.9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投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按时送货:投标人应保证每天上午八点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 (略) 理

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换货,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 (略) 以当天菜款的10%罚款。

5、采购人临 (略) 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投标人要尽力确保供货,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 (略) 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6、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投标人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7、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8、成交后每月向采购人提供果蔬类、畜禽类货物检测报告。


二、相关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投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主要内容

类别

执行标准

技术要求

粮油类

大米一级、国家标准*

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

*;豆制品*;面筋制品*;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大米生产日期3个月内;

4、大米和食 (略) 场上普通流通的品种,;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质量和价格有比价;

5、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禽蛋鲜肉类

符合GB 2733-2015、*、GB2762、GB2763标准

1、禽蛋类:要求外壳完好、新鲜,质保期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满足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011;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满足SB/T *-2012;皮蛋满足GB/T 9694-1988

2、肉制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QS”或“SC”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来 (略) 。1、猪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项目所在地屠宰场(须经采购单位认可的屠宰场))的新鲜猪肉,鲜活宰杀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交货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等相关合格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无异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严禁供应猪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母猪肉。

3、牛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项目所在地屠宰场(须经采购单位认可的屠宰场))的新鲜牛肉,鲜活宰杀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交货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合格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无异味等。严禁供应牛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牛、死牛,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羊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项目所在地屠宰场(须经采购单位认可的屠宰场))的新鲜牛肉,鲜活宰杀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交货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合格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无异味等。严禁供应牛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牛、死牛,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4、鸡、鸭肉的鲜活宰杀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有光泽,无异味等。严禁供应整只冷冻鸡鸭、注水、注胶、病和死鸡鸭、内脏。

5、其他要求:鸡鸭肉须脱毛去内脏后整只配送,不要内脏。

6、猪肉、牛肉、羊肉须去板油、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蔬菜类

蔬菜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GB 2763-2019要求

1、蔬菜:保证新鲜并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 合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

冻品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

性水产品*);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2005)

1、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QS”或“SC”食品 质量认证标志

2、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生产 日期新鲜,在保质期内,来 (略) 。

鲜活水产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禁止提供来自受 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产品;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 鱼鳃、腹内黑膜,来 (略) 。

3、鲜活宰杀时间:夏季不超过6小时,冬季不超过12个小时,春季和秋季不超过8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臭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4、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

干货调味品

GB/T*-2007

1、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国家计量法 规格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正规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完好,产品在保质期内且生产日期较新。

3、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水果类

GB/T*-2009/IS0

1、当季水果;

2、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合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

饮品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

*

1、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乳制品国标要求 ;

2、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生产日期新鲜,且在保质期内。

备注:

1、粮油类包括但不限于(大米、米粉、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类、包点禽蛋鲜肉类包括但不限于(鸡蛋、鸭蛋、鹌鹑蛋、五花肉、精腿肉、排骨、猪大骨、猪脚、土鸡(杀好剖好)、水(洋)鸭(杀好剖好)、肉鸡(杀好剖好)、牛肉、羊肉等等);蔬菜类包括但不限于(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菜、大菠菜、空心菜、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茭白、鲜藕、马蹄、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四季豆、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等等)冻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冷冻的鸡肉、鸡翅、鸡爪、猪肉、牛肉、羊肉、海鲜等等);鲜活水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虾米、小鱼仔、草鱼(杀好剖好)、雄鱼(杀好剖好)、黄鸭叫(杀好剖好)、鱼籽鱼泡、牛蛙(杀好剖好)、鳝鱼(杀好剖好));干货调味品包括但不限于(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黄豆、绿豆、食盐、生抽、老抽、料酒、陈醋、鸡精、味精、酱油、蚝油等等);果类包括但不限于(苹果、香蕉、梨、西瓜、哈密瓜、葡萄、提子、桃、李、桔、橙等)饮品类包括但不限于(鲜牛奶、酸奶、乳制品等等)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投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投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安全卫生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投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内

2、交付地点:长 (略) 食堂

五、服务标准

1、下订单:采购人向投标人订购的蔬菜、肉类等货品,必须提前1天在下午18:00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投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

2、投标人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品牌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3、投标人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等),投标人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

4、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等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

5、投标人每一个月向采购 (略) 场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每个月的货款将 (略) 场价基础,按投标优惠率进行结算,货款按月进行支付。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投标人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先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优惠率报价,每个单项投标优惠率须一致。结算价=经采 (略) 场价*实际配送数量*(1-成交优惠率)。优惠率是指:采购人与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每月确定 (略) 场批发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优惠,如: (略) 场批发价为*/斤,大米的优惠率为5%,即实际结算的大米单价为:3.5*(1-5%)=*/斤

6、数量要确保准确,原则上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投标人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

六、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下单后,将对成交人送达的货物进行现场初步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成交人。采购人在初步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成交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每季度,采购人将根据考核评分表对成交人提供的整体服务进行考核,每季度的考核都达标且服务期满一年后,成交人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后组织验收小组对成交人自签订合同后提供的整体服务进行最终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食材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人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投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供货,请投标人保证产品质量,考虑合理利润进行报价,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采购人在初步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投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 (略) 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原因。

7、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8、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以及其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服务场地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9、投标人在投标前,可提前与采购人联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意外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0.1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10.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10.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

10.4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11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1.1投标人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1.2针对配送食材数量、质量、配送响应时间及其他服务满意度每季度进行打分(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综合评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果采购人因食堂改革需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13、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 号和《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在成交后为采购人履约合同的服务期内,承诺预留一 (略) 进行采购为采购人供货。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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