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项目不含动力中心-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干混砂浆采购招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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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 (略) —— (略) (略) 项目(不含动力中心)-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干混砂浆采购竞价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 (略) 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 (略) (略) 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 (略) 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不含动力中心)-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干混砂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CG-*-*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具体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控制单价
(元)

控制总价
(元)

干混抹灰砂浆

M15

700

295

*.00

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含税、含运输。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按月度实际进货量的70%进行付款,余额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支付,最终以实际进货结算量为准。

1.6供货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7交货地点: (略) (略) (略) 148号。

1.8其它要求:

1.8.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8.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8.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8.4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8.5验收标准:

1.8.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8.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8.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8.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8.5.5验收异议时限

1.8.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 (略) 理意见。

1.8.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 (略) 理意见。

1.8.6验 (略) 理

1.8.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8.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8.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8.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8.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不得再参与省建投任何XX类材料招标项目”。

1.8.7 如设置送样环节,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送样,采购人可对样品的质量、材质、做工等方面进行初验,对于初验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后续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且产品质量应不低于送样质量。对于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其供应商应按要求迅速调整,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 (略) 理。

3.1 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安装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专用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 (略) (限天眼查、企查查、爱企查或企信宝)上风险等级为低;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 (略) (略) ”(http://**)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1.4一张2024年开具的销售发票;

5.1.5意向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企业、法人分别查询),以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注: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清晰、彩色图片格式添加在一个压缩包内并上传(压缩包以报名企业名称命名)。

5.2报名资格审查将在报名截止后、竞价开始前统一进行审核。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9时00分;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 (略) (略) 网站(http://**)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 (略) 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 (略) (略) (http://**)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 (略) 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按需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 (略) (略) 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 (略) 理。如投标报价供方家数不足3家,系统根据风控管理规定,不允许进行定标,采购项目将 (略) 理。

9.其它说明

中标后合同签订版本以黑龙江 (略) (略) 标准合同版本为准。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 (略) (略) 的相关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00号

联系电话:0451-*

监督管理人及电话:韩女士 0451-*


黑龙江省龙 (略) —— (略) (略) 项目(不含动力中心)-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干混砂浆采购竞价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 (略) 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 (略) (略) 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 (略) 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不含动力中心)-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干混砂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CG-*-*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具体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控制单价
(元)

控制总价
(元)

干混抹灰砂浆

M15

700

295

*.00

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含税、含运输。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按月度实际进货量的70%进行付款,余额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支付,最终以实际进货结算量为准。

1.6供货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7交货地点: (略) (略) (略) 148号。

1.8其它要求:

1.8.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8.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8.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8.4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8.5验收标准:

1.8.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8.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8.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8.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8.5.5验收异议时限

1.8.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 (略) 理意见。

1.8.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 (略) 理意见。

1.8.6验 (略) 理

1.8.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8.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8.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8.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8.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不得再参与省建投任何XX类材料招标项目”。

1.8.7 如设置送样环节,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送样,采购人可对样品的质量、材质、做工等方面进行初验,对于初验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后续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且产品质量应不低于送样质量。对于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其供应商应按要求迅速调整,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 (略) 理。

3.1 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安装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专用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 (略) (限天眼查、企查查、爱企查或企信宝)上风险等级为低;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 (略) (略) ”(http://**)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1.4一张2024年开具的销售发票;

5.1.5意向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企业、法人分别查询),以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注: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清晰、彩色图片格式添加在一个压缩包内并上传(压缩包以报名企业名称命名)。

5.2报名资格审查将在报名截止后、竞价开始前统一进行审核。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9时00分;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 (略) (略) 网站(http://**)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 (略) 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 (略) (略) (http://**)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 (略) 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按需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 (略) (略) 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 (略) 理。如投标报价供方家数不足3家,系统根据风控管理规定,不允许进行定标,采购项目将 (略) 理。

9.其它说明

中标后合同签订版本以黑龙江 (略) (略) 标准合同版本为准。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 (略) (略) 的相关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00号

联系电话:0451-*

监督管理人及电话:韩女士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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