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水利和环境综合治理及道路工程目一期李家乡污水处理、严坊村污水处理项目质量检测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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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水利和环境综合治理及道路工程目一期李家乡污水处理、严坊村污水处理项目质量检测投标邀请函

清流县水利和环境综合 (略) 工程目

(一期)李家 (略) 理、严坊 (略) 理项目

质量检测投标邀请

至诚清招字【2024】018号

致:泉州 (略) 、福建 (略) 、福建省 (略) 、泉州永盛 (略) 、福建省 (略)

清流县住房和 (略) 的编号为至诚清招字【2024】018号清流县水利和环境综合 (略) 工程目(一期)李家 (略) 理、严坊 (略) 理项目由 清发改【2017】1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流县农业农 (略) ,招标人为清流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至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参加该项目的 质量检测招标的投标。

1、项目编号: 至诚清招字【2024】018号

2、项目名称:清流县水利和环境综合 (略) 工程目(一期)李家 (略) 理、严坊 (略) 理项目质量检测

3、项目业主:清流县住房和 (略)

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城 (略)

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对李家乡污水项目和严坊村污水项目进行管道检测与评估。需提交管道检测与评估各种影像、图片资料。(提交的视频、图片资料要清晰)。

6、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并提交成果报告。

7、质量要求:检测成果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8、检测服务费:按人民币(略)元包干

9、项目地点:清流县境内。

10、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本项目检测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检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检测相关的高级岗位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标时间前近五年以来承接并已完成过包含质量检测的类似项目业绩。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确认函

贵公司收到邀请函后,请于2024年 12 月 23 日至公告截止前,并于2024年 12 月25日下午17: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q.com),纸质材料邮寄到清流县文化街137号301室,逾期视为放弃。

12、评标办法

根据清流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以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1.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2024年 12 月 23 至 12 月 25 日),于2024年 12 月 26 日上午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从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11.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2月 26 日2024年 12 月30 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11.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11.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

13、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以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中标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0 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住房和 (略) 。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住房和 (略)

地址: 清流 (略) 86幢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 (略)

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301室

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7-(略)、(略)

开标地点:清流县住房和 (略) 会议室

地址:清流 (略) 86幢

2024年12月 23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清流县水利和环境综合 (略) 工程目

(一期)李家 (略) 理、严坊 (略) 理项目

质量检测投标邀请

至诚清招字【2024】018号

致:泉州 (略) 、福建 (略) 、福建省 (略) 、泉州永盛 (略) 、福建省 (略)

清流县住房和 (略) 的编号为至诚清招字【2024】018号清流县水利和环境综合 (略) 工程目(一期)李家 (略) 理、严坊 (略) 理项目由 清发改【2017】1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流县农业农 (略) ,招标人为清流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至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参加该项目的 质量检测招标的投标。

1、项目编号: 至诚清招字【2024】018号

2、项目名称:清流县水利和环境综合 (略) 工程目(一期)李家 (略) 理、严坊 (略) 理项目质量检测

3、项目业主:清流县住房和 (略)

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城 (略)

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对李家乡污水项目和严坊村污水项目进行管道检测与评估。需提交管道检测与评估各种影像、图片资料。(提交的视频、图片资料要清晰)。

6、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并提交成果报告。

7、质量要求:检测成果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8、检测服务费:按人民币(略)元包干

9、项目地点:清流县境内。

10、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本项目检测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检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检测相关的高级岗位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标时间前近五年以来承接并已完成过包含质量检测的类似项目业绩。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确认函

贵公司收到邀请函后,请于2024年 12 月 23 日至公告截止前,并于2024年 12 月25日下午17: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q.com),纸质材料邮寄到清流县文化街137号301室,逾期视为放弃。

12、评标办法

根据清流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以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1.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2024年 12 月 23 至 12 月 25 日),于2024年 12 月 26 日上午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从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11.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2月 26 日2024年 12 月30 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11.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11.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

13、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以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中标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0 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住房和 (略) 。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住房和 (略)

地址: 清流 (略) 86幢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 (略)

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301室

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7-(略)、(略)

开标地点:清流县住房和 (略) 会议室

地址:清流 (略) 86幢

2024年12月 23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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