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品牌战略规划编写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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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品牌战略规划编写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城市品牌战略规划编写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海经 (略) 发布时间: 2024-12-23

项目概况

城市品牌战略规划编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城市品牌战略规划编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辽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要求, (略) 抢抓品牌塑造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品牌强省、 (略) 建设, (略) 政府先行提出“北纬40度 海城质造”城市品牌发展定位, (略) 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在此基础上特开展本次规划编制。

二、工作内容:

规划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辽宁省、 (略) 上位工作要求,形成体系完整、结构清晰、路径明确的品牌体系及发展策略。

规划 (略) 域。近期为2024—2027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开展现场调研,对海城品牌企业、产业进行充分调研,了解海城品牌建设发展的基础。

(2)对北纬40 度带的特征进行解读分析,明确海城品牌发展的优势基础情况、面临挑战。

(3)研判 (略) 品牌的发展趋势,梳理国家、省、市对品牌建设的政策要求。

(4)开展案例分析,根据编制总体 (略) ,对辽宁省内以及国内 (略) 的品牌建设情况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实际需求对 (略) 进行现场考察。

(5) (略) 品牌发展总体目标以及分阶段目标, (略) 品牌体系。

(6)提出农业、工业、文旅、服务等品牌发展 (略) 、发展目标以及策略行动,明确各品牌夯实产业基础、挖掘特色、 (略) 域、扩大影响力的具体策略内容, (略) 品牌的整体营销策略,明确实施保障机制。

三、成果文件:

形成文本报告、汇报文件等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3)执行对于聘用建档 (略) 的相关规定;(4)执行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 (略) 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投标供应商上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谈判/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9.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联系电话:0412-# 。 10.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 (略) (略) 15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海经 (略)
地 址: (略) (略) 希望 (略) 4/6/8号楼10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海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海经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经理
电 话:0412-#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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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辽宁海经 (略) 发布时间: 2024-12-23

项目概况

城市品牌战略规划编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城市品牌战略规划编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辽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要求, (略) 抢抓品牌塑造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品牌强省、 (略) 建设, (略) 政府先行提出“北纬40度 海城质造”城市品牌发展定位, (略) 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在此基础上特开展本次规划编制。

二、工作内容:

规划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辽宁省、 (略) 上位工作要求,形成体系完整、结构清晰、路径明确的品牌体系及发展策略。

规划 (略) 域。近期为2024—2027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开展现场调研,对海城品牌企业、产业进行充分调研,了解海城品牌建设发展的基础。

(2)对北纬40 度带的特征进行解读分析,明确海城品牌发展的优势基础情况、面临挑战。

(3)研判 (略) 品牌的发展趋势,梳理国家、省、市对品牌建设的政策要求。

(4)开展案例分析,根据编制总体 (略) ,对辽宁省内以及国内 (略) 的品牌建设情况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实际需求对 (略) 进行现场考察。

(5) (略) 品牌发展总体目标以及分阶段目标, (略) 品牌体系。

(6)提出农业、工业、文旅、服务等品牌发展 (略) 、发展目标以及策略行动,明确各品牌夯实产业基础、挖掘特色、 (略) 域、扩大影响力的具体策略内容, (略) 品牌的整体营销策略,明确实施保障机制。

三、成果文件:

形成文本报告、汇报文件等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3)执行对于聘用建档 (略) 的相关规定;(4)执行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 (略) 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投标供应商上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谈判/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9.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联系电话:0412-# 。 10.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 (略) (略) 15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海经 (略)
地 址: (略) (略) 希望 (略) 4/6/8号楼10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海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海经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经理
电 话: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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