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上煤业2024年度职业病康复治疗疗养1标段二次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坪上煤业2024年度职业病康复治疗疗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及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应定期对职业病病人进行康复治疗疗养,参考 (略) 同类企业,疗养周期均为两年一个周期,我单位职业病病人2022年进行了疗养,本年度应开展职业病(尘肺病)病人共11名人员进行康复治疗疗养。
2.目的:
为坪上煤业职业病(尘肺病)病人疗养选择康复疗养医疗机构。
三、服务内容:
为坪上煤业职业病(尘肺病)病人疗养活动提供康复治疗治疗疗养服务(包括食宿、康复及治疗方案等服务内容),康复治疗疗养时间为10天(含报到日和返程日),疗养 (略) ,要制定合理的康复治疗疗养方案。
四、服务范围:
坪上煤业11名职业病(尘肺病)病人
五、服务期限要求:
职业病疗养不超过10天(含报到日和往返日),2025年12月30日前结束。
六、项目单位提供资料与便利:
1、项目单位应当完成或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提供治疗疗养名单。
2、项目单位能够为服务机构提供的便利条件:无。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包干总价),不调整。
2、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职业病患者疗养结束后,由医疗服务机构开具发票及提供病历资料。
费用支付方式:服务结束后,第一时间挂账,根据资金情况付款。
3、特殊类型的项目需提供合同范本
八、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仟*佰圆整(*¥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九、其他要求:
原则上必须是为方便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需要双方共知的一些技术层面的要求内容。
十、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协议或合同为准,不得以合同明细表代替),一个完整的业绩包含合同或协议。
3、 供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未被列入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4、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需要出具情况证明)。
5、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6、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一、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 (略) (略)
监督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 卫琴
电话:0356-*
一、项目名称:坪上煤业2024年度职业病康复治疗疗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及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应定期对职业病病人进行康复治疗疗养,参考 (略) 同类企业,疗养周期均为两年一个周期,我单位职业病病人2022年进行了疗养,本年度应开展职业病(尘肺病)病人共11名人员进行康复治疗疗养。
2.目的:
为坪上煤业职业病(尘肺病)病人疗养选择康复疗养医疗机构。
三、服务内容:
为坪上煤业职业病(尘肺病)病人疗养活动提供康复治疗治疗疗养服务(包括食宿、康复及治疗方案等服务内容),康复治疗疗养时间为10天(含报到日和返程日),疗养 (略) ,要制定合理的康复治疗疗养方案。
四、服务范围:
坪上煤业11名职业病(尘肺病)病人
五、服务期限要求:
职业病疗养不超过10天(含报到日和往返日),2025年12月30日前结束。
六、项目单位提供资料与便利:
1、项目单位应当完成或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提供治疗疗养名单。
2、项目单位能够为服务机构提供的便利条件:无。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包干总价),不调整。
2、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职业病患者疗养结束后,由医疗服务机构开具发票及提供病历资料。
费用支付方式:服务结束后,第一时间挂账,根据资金情况付款。
3、特殊类型的项目需提供合同范本
八、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仟*佰圆整(*¥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九、其他要求:
原则上必须是为方便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需要双方共知的一些技术层面的要求内容。
十、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协议或合同为准,不得以合同明细表代替),一个完整的业绩包含合同或协议。
3、 供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未被列入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4、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需要出具情况证明)。
5、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6、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一、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 (略) (略)
监督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 卫琴
电话: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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