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药饮片精包装和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中药饮片(精包装)和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略)4
项目名称:中药饮片(精包装)和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略);
2、计划备案编号:(略)(略)[2024](略);
3、品目名称:A(略)其他颗粒剂;
4、付款条件说明:以各类产品实际响应单价×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注:实际响应单价=单价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百分比)】,并按月支付,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核对上月采购产品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供应商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对应的采购产品费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采购产品费用。
5、监管部门: (略) (略) ,联系电话:028-(略)。
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万春 (略)
地址: (略) (略) 万春镇生态大道踏水段1833号
联系方式:028-(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信联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栋2号楼5楼
联系方式:028-(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略)
四川信联 (略)
2024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项目概况
中药饮片(精包装)和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略)4
项目名称:中药饮片(精包装)和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略);
2、计划备案编号:(略)(略)[2024](略);
3、品目名称:A(略)其他颗粒剂;
4、付款条件说明:以各类产品实际响应单价×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注:实际响应单价=单价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百分比)】,并按月支付,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核对上月采购产品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供应商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对应的采购产品费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采购产品费用。
5、监管部门: (略) (略) ,联系电话:028-(略)。
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万春 (略)
地址: (略) (略) 万春镇生态大道踏水段1833号
联系方式:028-(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信联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栋2号楼5楼
联系方式:028-(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略)
四川信联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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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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