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差额儿童营养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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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差额儿童营养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略) (略) (差额)儿童营养包场内外比价
项目编号: DZJJ(略)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差额)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26 09:00:00
项目预算(元):(略).00
联系人:刘女士
送货地点:黑龙 (略) (略) 26 (略) (以实际发生为准)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10.00
售后服务要求
(略) 点: 当地 (略) 点
免费维修质保期: 1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1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商品分类产品名称参考品牌参考型号计量单位采购数量产地要求现货要求原装正品要求技术指标
1营养、保健食品儿童营养包


盒(略)中国 (略) (略) 2025年 (略)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采购及服务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养包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副页)中载明辅食营养补充品(或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生产明细,且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应当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略)或GB/T (略)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或GB/T(略))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 (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提供1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书面声明。 二、项目营养包技术要求 项目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略)-2014)的要求。 (一)项目营养包质量规格书 1.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2.包装规格:12g/袋X30袋/盒。 3.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 4.保质期:至少12个月。 5.感官要求:淡黄色粉状或微粒状,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和不良气味,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易冲调成均匀稀薄糊状。 6.营养成分: 营养素 蛋白质(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含量范围要求≥3 钙(m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200(含量范围要求:180-240) 铁(m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7.5(含量范围要求:6.0-9.0) 锌(m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3.0(含量范围要求:2.4-6.0) 维生素A(μ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250(含量范围要求:200-360) 维生素D(μ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5.0(含量范围要求:4.0-9.0) 维生素B1(m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0.50(含量范围要求≥0.4) 维生素B2(m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0.50(含量范围要求≥0.4) 叶酸(μ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75.0(含量范围要求:60-150) 维生素B12(u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0.50(含量范围要求≥0.4) 7.其他指标要求: 污染物限量: 铅 /(mg/kg)≤0.5 总砷/(mg/kg)≤0.5 硝酸盐(以NaN03计)a/(mg/kg)≤100(说明:a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 真菌毒素限量: 黄曲霉毒素M1a(μg/kg)≤0.5(说明:a黄曲霉毒素M1只限于含乳类的产品) 黄曲霉毒素B1b(μg/kg)≤0.5(说明:b黄曲霉毒素B1只限于含谷类、坚果和豆类的产品) 微生物限量: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表示) 菌落总数:n:5;c:2;m:1000;M:(略) 大肠菌群:n:5;c:2;m:10;M:100 沙门氏菌:n:5;c:0;m:0/25g (说明:a样品的 (略) 理按GB 4789.1执行) 脲酶活性: 脲酶活性定性:阴性 (二)项目营养包配料要求 1.食物基质:应当选用非转基因的食品原料。每袋营养包中应含I类速溶豆粉至少8.4克,其质量须符合《速溶豆粉和豆奶粉》(GB/T (略)-2006)标准中的I类速溶豆粉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I类速溶豆粉应作为营养包中大豆蛋白的全部来源。 2.维生素和矿物质: 营养素: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A: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 维生素D:维生素D3的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 维生素B1:硝酸硫胺素或盐酸硫胺素 维生素B2:核黄素 维生素B12:氰钴胺素 叶酸:叶酸 钙:碳酸钙* 铁:2.5 mg 来自(略)二胺四(略)酸铁钠;5 mg 来自富马酸亚铁或焦磷酸铁 锌:氧化锌* 注:*可选择其他钙和锌的化合物,其来源应符合GB(略)附录C要求 (三)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 1.包装材料要求。 (1)内包装材质:采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材质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略)-2011)的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铝层厚度不低于7微米。 (2)纸盒:采用至少300g/m2规格的白卡纸制作,用于包装30袋营养包,白卡纸质量应当符合《涂布纸和纸板涂布白卡纸》(GB/T (略).3-2004)的要求。 2.标识内容要求。 (1)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略)-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略)-2013)标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 产品名称: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 配料表:企业根据营养包实际配料并按 GB 7718-2011 和GB (略)-2013列出。 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 净含量/规格:360g(12g×30袋)。 产品标准号:GB (略)。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袋,拌入婴幼儿辅食中或直接以温开水调成糊状食用。(附使用示意图) 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贮存条件:置于室内阴 (略) 保存。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婴幼儿辅助食品;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当注意用量。 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营养成分表(应为表格形式): 营养成分:每份(12g) 能量(kJ) 蛋白质(g) 脂肪(g) 碳水化合物(g) 钠(mg) 钙(mg):200 铁(mg):7.5 锌(mg):3.0 维生素A(μg RE):250 维生素D(μg):5.0 维生素 B1(mg):0.50 维生素 B2(mg):0.50 叶酸(μg) :75.0 维生素 B12(ug):0.50 (2)项目专用包装应当以项目名称为主,生产企业标识为辅。 (3)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说明营养包用法。 3.小袋标识。产品名称,并醒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字样。 4.外盒标识。在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 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类别、配料、营养成分表及含量声称、适用人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注意事项、图表性标识食用方法和食用量、净含量/规格、厂商地址、电话等。 5.外箱标识。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净含量(盒/箱×袋/盒,重量g)、生产日期和/或批号、厂商地址、电话。 三、企业生产和服务要求 (一)生产要求 1.建立并运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防御性计划。 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略)-2014)技术要求的检测能力,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 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3.提供项目产品检测报告。 按以下要求,在项目实施后,需提供项目营养包的检验报告至省、县项目办。 (1)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每批次检验报告项目必须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 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或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2)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1次,第1次提供报告时间为开始履约供应项目营养包的前3个月内,按项目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营养包进行全项检验,并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5.项目营养包须符合清真食品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企业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地点。为保障营养包安全有效,营养包生产后应在3个月内配送。 2.中标企业首次配送产品时,为项目县发放点提供符合储存食品要求、防潮防鼠防漏的产品保藏设备,如塑料储存箱等容器,容器储存量约为20人×2月用量。 3.中标企业在供货过程中,营养包出现包装破损、标签不清、污损等问题,应当无条件退货。在保质期内,营养包出现感官等质量问题,经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确认,接收方有权要求退货,原则上终止供货合同。若判定为不安全食品,应按国家相 (略) 置,予以召回。 4.中标企业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解答营养包食用中遇到的问题。给项目县各提供一次大型培训。本次招标需采购营养包(略)盒,知识手册1200本,随访登记本100本,宣传画300张、培训手册100本,村医手册100本,入库登记100本,出库登记100本。以上采购物品送至(略)方指定地点,均分两批次送货。 四、投标送样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营养包封样样品(完整包装)2份,封样签上应当有企业质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每份2盒(12g/袋×30袋),投标时还须提供包装纸箱样品1个。 五、产品验收 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略))和项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
场内外比价规则:
1.所有黑龙江省 (略) 的供应商皆可参与场内外比价。
2.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3.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成本价格和 (略) (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价格,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供应商报价可提供商品价格证明,有以下两种方式(非必填):
①①报价供应商应提供同期 (略) (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的参考链接、参考价格。
②可提 (略) 同期同款商品链接或过去一年的历史合同、发票作为参考。
以上两种方式均要求报价(供货价)应不高于链接或合同中的参考价。
4.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 (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略))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 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5.如成交供应商超过72小时未确认订单,视为该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人可选择废标或选择其他报价供应商成交。
6.如项目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计划,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上传《小微企业声明函》,电子卖场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自动对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规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比价结果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项目名称: (略) (略) (差额)儿童营养包场内外比价
项目编号: DZJJ(略)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差额)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26 09:00:00
项目预算(元):(略).00
联系人:刘女士
送货地点:黑龙 (略) (略) 26 (略) (以实际发生为准)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10.00
售后服务要求
(略) 点: 当地 (略) 点
免费维修质保期: 1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1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商品分类产品名称参考品牌参考型号计量单位采购数量产地要求现货要求原装正品要求技术指标
1营养、保健食品儿童营养包


盒(略)中国 (略) (略) 2025年 (略)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采购及服务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养包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副页)中载明辅食营养补充品(或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生产明细,且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应当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略)或GB/T (略)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或GB/T(略))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 (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提供1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书面声明。 二、项目营养包技术要求 项目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略)-2014)的要求。 (一)项目营养包质量规格书 1.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2.包装规格:12g/袋X30袋/盒。 3.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 4.保质期:至少12个月。 5.感官要求:淡黄色粉状或微粒状,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和不良气味,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易冲调成均匀稀薄糊状。 6.营养成分: 营养素 蛋白质(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含量范围要求≥3 钙(m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200(含量范围要求:180-240) 铁(m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7.5(含量范围要求:6.0-9.0) 锌(m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3.0(含量范围要求:2.4-6.0) 维生素A(μ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250(含量范围要求:200-360) 维生素D(μ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5.0(含量范围要求:4.0-9.0) 维生素B1(m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0.50(含量范围要求≥0.4) 维生素B2(m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0.50(含量范围要求≥0.4) 叶酸(μ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75.0(含量范围要求:60-150) 维生素B12(ug):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0.50(含量范围要求≥0.4) 7.其他指标要求: 污染物限量: 铅 /(mg/kg)≤0.5 总砷/(mg/kg)≤0.5 硝酸盐(以NaN03计)a/(mg/kg)≤100(说明:a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 真菌毒素限量: 黄曲霉毒素M1a(μg/kg)≤0.5(说明:a黄曲霉毒素M1只限于含乳类的产品) 黄曲霉毒素B1b(μg/kg)≤0.5(说明:b黄曲霉毒素B1只限于含谷类、坚果和豆类的产品) 微生物限量: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表示) 菌落总数:n:5;c:2;m:1000;M:(略) 大肠菌群:n:5;c:2;m:10;M:100 沙门氏菌:n:5;c:0;m:0/25g (说明:a样品的 (略) 理按GB 4789.1执行) 脲酶活性: 脲酶活性定性:阴性 (二)项目营养包配料要求 1.食物基质:应当选用非转基因的食品原料。每袋营养包中应含I类速溶豆粉至少8.4克,其质量须符合《速溶豆粉和豆奶粉》(GB/T (略)-2006)标准中的I类速溶豆粉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I类速溶豆粉应作为营养包中大豆蛋白的全部来源。 2.维生素和矿物质: 营养素: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A: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 维生素D:维生素D3的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 维生素B1:硝酸硫胺素或盐酸硫胺素 维生素B2:核黄素 维生素B12:氰钴胺素 叶酸:叶酸 钙:碳酸钙* 铁:2.5 mg 来自(略)二胺四(略)酸铁钠;5 mg 来自富马酸亚铁或焦磷酸铁 锌:氧化锌* 注:*可选择其他钙和锌的化合物,其来源应符合GB(略)附录C要求 (三)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 1.包装材料要求。 (1)内包装材质:采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材质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略)-2011)的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铝层厚度不低于7微米。 (2)纸盒:采用至少300g/m2规格的白卡纸制作,用于包装30袋营养包,白卡纸质量应当符合《涂布纸和纸板涂布白卡纸》(GB/T (略).3-2004)的要求。 2.标识内容要求。 (1)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略)-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略)-2013)标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 产品名称: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 配料表:企业根据营养包实际配料并按 GB 7718-2011 和GB (略)-2013列出。 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 净含量/规格:360g(12g×30袋)。 产品标准号:GB (略)。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袋,拌入婴幼儿辅食中或直接以温开水调成糊状食用。(附使用示意图) 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贮存条件:置于室内阴 (略) 保存。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婴幼儿辅助食品;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当注意用量。 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营养成分表(应为表格形式): 营养成分:每份(12g) 能量(kJ) 蛋白质(g) 脂肪(g) 碳水化合物(g) 钠(mg) 钙(mg):200 铁(mg):7.5 锌(mg):3.0 维生素A(μg RE):250 维生素D(μg):5.0 维生素 B1(mg):0.50 维生素 B2(mg):0.50 叶酸(μg) :75.0 维生素 B12(ug):0.50 (2)项目专用包装应当以项目名称为主,生产企业标识为辅。 (3)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说明营养包用法。 3.小袋标识。产品名称,并醒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字样。 4.外盒标识。在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 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类别、配料、营养成分表及含量声称、适用人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注意事项、图表性标识食用方法和食用量、净含量/规格、厂商地址、电话等。 5.外箱标识。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净含量(盒/箱×袋/盒,重量g)、生产日期和/或批号、厂商地址、电话。 三、企业生产和服务要求 (一)生产要求 1.建立并运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防御性计划。 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略)-2014)技术要求的检测能力,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 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3.提供项目产品检测报告。 按以下要求,在项目实施后,需提供项目营养包的检验报告至省、县项目办。 (1)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每批次检验报告项目必须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 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或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2)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1次,第1次提供报告时间为开始履约供应项目营养包的前3个月内,按项目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营养包进行全项检验,并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5.项目营养包须符合清真食品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企业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地点。为保障营养包安全有效,营养包生产后应在3个月内配送。 2.中标企业首次配送产品时,为项目县发放点提供符合储存食品要求、防潮防鼠防漏的产品保藏设备,如塑料储存箱等容器,容器储存量约为20人×2月用量。 3.中标企业在供货过程中,营养包出现包装破损、标签不清、污损等问题,应当无条件退货。在保质期内,营养包出现感官等质量问题,经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确认,接收方有权要求退货,原则上终止供货合同。若判定为不安全食品,应按国家相 (略) 置,予以召回。 4.中标企业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解答营养包食用中遇到的问题。给项目县各提供一次大型培训。本次招标需采购营养包(略)盒,知识手册1200本,随访登记本100本,宣传画300张、培训手册100本,村医手册100本,入库登记100本,出库登记100本。以上采购物品送至(略)方指定地点,均分两批次送货。 四、投标送样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营养包封样样品(完整包装)2份,封样签上应当有企业质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每份2盒(12g/袋×30袋),投标时还须提供包装纸箱样品1个。 五、产品验收 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略))和项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
场内外比价规则:
1.所有黑龙江省 (略) 的供应商皆可参与场内外比价。
2.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3.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成本价格和 (略) (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价格,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供应商报价可提供商品价格证明,有以下两种方式(非必填):
①①报价供应商应提供同期 (略) (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的参考链接、参考价格。
②可提 (略) 同期同款商品链接或过去一年的历史合同、发票作为参考。
以上两种方式均要求报价(供货价)应不高于链接或合同中的参考价。
4.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 (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略))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 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5.如成交供应商超过72小时未确认订单,视为该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人可选择废标或选择其他报价供应商成交。
6.如项目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计划,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上传《小微企业声明函》,电子卖场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自动对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规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比价结果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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