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庄镇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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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庄镇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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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庄镇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庄镇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 (略) 石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石庄镇

2.1.2建设规模:石庄镇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包括养护大中修工程(含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应急养护),附属设施包括警示桩、指示牌、护栏、减速带、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下达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30.*元。项目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130.*元。

2.1.4工期要求:合同期满一年或最终结算价满130.*元合同自动终止,具体开工时间按招标人任务单要求执行。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及以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 (略) 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月3日14: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 (略) (略) (特色专栏-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石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 (略)

地址: (略) (略) 1号兴业银行4楼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2024年12月23日

,江苏, (略) ,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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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庄镇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庄镇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 (略) 石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石庄镇

2.1.2建设规模:石庄镇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包括养护大中修工程(含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应急养护),附属设施包括警示桩、指示牌、护栏、减速带、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下达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30.*元。项目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130.*元。

2.1.4工期要求:合同期满一年或最终结算价满130.*元合同自动终止,具体开工时间按招标人任务单要求执行。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及以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 (略) 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月3日14: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 (略) (略) (特色专栏-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石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 (略)

地址: (略) (略) 1号兴业银行4楼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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