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中心2025年度车辆管理系统维护及定位设备维保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略) 运营中心2025年度车辆管理系统维护及定位设备维保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IE# | ||
项目地址: | 安徽合肥 | ||
项目概况: | 本 (略) (略) 运营中心2025年度车辆管理系统维护及定位设备维保采购,包含定位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后期数据对接开发调试,采购预算约23.#元(含税), | ||
公告名称: | (略) (略) 运营中心2025年度车辆管理系统维护及定位设备维保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诚 (略) (http://**)、 (略) (http://**)和安徽省招标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 (略) (略) 运营中心2025年度车辆管理系统维护及定位设备维保采购,包含定位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后期数据对接开发调试,采购预算约23.#元(含税),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采购人不承诺采购量,最终以实际完成订单数量结算 | ||
资格条件: | .1响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 (略) 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响应人股东关系构成表》。 3.2响应人须至少具备一份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已签署的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页码)等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可。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备查。 3.3响应人须承诺提供全国范围内设备的安装、维护服务(维护时效不超过12小时)。 3.4响应人须承诺危险 (略) 要能接入当地主 (略) 。 3.5响应人须承 (略) (略) 数据接口开发能力,后期所涉及开发费用均包含在此次采购价格之内,不再进行额外支付。 3.6 响应人须承诺 (略) 应用软件开发能力,能对本公司服务器运行的车辆管理系统程序进行程序开发能力更新能力,遇到各种系统运行故障能及时解决以保证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人成交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3.8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 (略) (略) 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 (略) 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略) (略) 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
联系人: | 付光鑫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运营中心2025年度车辆管理系统维护及定位设备维保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IE# | ||
项目地址: | 安徽合肥 | ||
项目概况: | 本 (略) (略) 运营中心2025年度车辆管理系统维护及定位设备维保采购,包含定位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后期数据对接开发调试,采购预算约23.#元(含税), | ||
公告名称: | (略) (略) 运营中心2025年度车辆管理系统维护及定位设备维保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诚 (略) (http://**)、 (略) (http://**)和安徽省招标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 (略) (略) 运营中心2025年度车辆管理系统维护及定位设备维保采购,包含定位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后期数据对接开发调试,采购预算约23.#元(含税),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采购人不承诺采购量,最终以实际完成订单数量结算 | ||
资格条件: | .1响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 (略) 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响应人股东关系构成表》。 3.2响应人须至少具备一份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已签署的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页码)等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可。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备查。 3.3响应人须承诺提供全国范围内设备的安装、维护服务(维护时效不超过12小时)。 3.4响应人须承诺危险 (略) 要能接入当地主 (略) 。 3.5响应人须承 (略) (略) 数据接口开发能力,后期所涉及开发费用均包含在此次采购价格之内,不再进行额外支付。 3.6 响应人须承诺 (略) 应用软件开发能力,能对本公司服务器运行的车辆管理系统程序进行程序开发能力更新能力,遇到各种系统运行故障能及时解决以保证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人成交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3.8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 (略) (略) 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 (略) 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略) (略) 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
联系人: | 付光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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