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公告
广安区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
二、建设方式
根据《四川省林 (略) 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七条“财政补助类造林项目,鼓励推行先建后补”以及《四川省林 (略) 关于印发<四川省林草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林发〔2024〕20号)有关规定,此次项目由依法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依法持有林权证或林权类不动产证书、林地租赁合同或责任书承包合同的具有林地、林木流转能力、实施能力的社会主体,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并开展相应勘察、设计并上报批复。
三、建设内容
原则 (略) 历年实施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面积中的退化林修复中予以落实,面积(略)亩,并不得与近三年来相同项目重复,具体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以作业设计为准。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项目前期工作
落实项目实施单位和实施地块。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一个月内完成作业设计。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按照相关规范和作业设计,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实施项目建设,安排专人对项目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工程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实施主体须在2025年1月31日前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附矢量数据)。
(二)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毕后,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作业设计,由项目实施单位聘请“第三方”开展项目验收, (略) 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核查。 (略) 凭实施单位报送的经批准的作业设计、申请、自查资料、公示资料、相关协议、现场标识、验收资料、实施前中后照片等兑现补助资金。若超面积实施的按比例摊算补助资金。
(三)后期管护
项目管护期为2年。项目实施完毕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后期防火、巡护、补植等后期管理。
五、申报资料
(一) (略) 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请表;
(二)林权证或林权类不动产证书、林地租赁合同或责任书承包合同(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具备该林地经营权);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申请时限及方式
2025年1月3日18:00前,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主体,按照本公告要求, (略) 出具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无效。
七、确定实施主体
(略) 收到申报资料后,组织人员核查后确定实施主体。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26-(略)。
附件: (略) 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请表.docx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
一、项目名称
(略) 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
二、建设方式
根据《四川省林 (略) 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七条“财政补助类造林项目,鼓励推行先建后补”以及《四川省林 (略) 关于印发<四川省林草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林发〔2024〕20号)有关规定,此次项目由依法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依法持有林权证或林权类不动产证书、林地租赁合同或责任书承包合同的具有林地、林木流转能力、实施能力的社会主体,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并开展相应勘察、设计并上报批复。
三、建设内容
原则 (略) 历年实施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面积中的退化林修复中予以落实,面积(略)亩,并不得与近三年来相同项目重复,具体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以作业设计为准。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项目前期工作
落实项目实施单位和实施地块。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一个月内完成作业设计。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按照相关规范和作业设计,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实施项目建设,安排专人对项目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工程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实施主体须在2025年1月31日前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附矢量数据)。
(二)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毕后,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作业设计,由项目实施单位聘请“第三方”开展项目验收, (略) 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核查。 (略) 凭实施单位报送的经批准的作业设计、申请、自查资料、公示资料、相关协议、现场标识、验收资料、实施前中后照片等兑现补助资金。若超面积实施的按比例摊算补助资金。
(三)后期管护
项目管护期为2年。项目实施完毕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后期防火、巡护、补植等后期管理。
五、申报资料
(一) (略) 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请表;
(二)林权证或林权类不动产证书、林地租赁合同或责任书承包合同(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具备该林地经营权);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申请时限及方式
2025年1月3日18:00前,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主体,按照本公告要求, (略) 出具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无效。
七、确定实施主体
(略) 收到申报资料后,组织人员核查后确定实施主体。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26-(略)。
附件: (略) 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请表.docx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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