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公众评议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公众评议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公众评议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平潭综 (略) 管委会办公厅(室),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旅厅、应急厅、卫健委、 (略) 、 (略) 、消防救援总队、总工会、红十字会、 (略) 、电力公司:
为广泛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评判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效果,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促进项目质量和效益提升,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省政府办公厅拟组织开展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公众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略) 政府、平潭综 (略) 管委会办公厅(室)及省直主办单位具体组织落实。各级政府督查机构要加强对有关责任单位的督促指导,密切跟踪了解相关情况,确保评议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活动时间
集中评议时间:2024年12月20日开始,至2025年1月19日结束。其他时段常态化接受公众评议。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在为民办实事项目所在地张贴活动海报,引导群众通过“闽政通”或者微信扫描海报上的“民生实事码”,即可参加评议活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也可通过省 (略) 站、微信公众号等进入活动页面进行评议。
四、实施步骤
(一)印发活动通知和海报。省政府办公厅为3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分别制作公众评议活动电子海报,发 (略) 政府、平潭综 (略) 管委会办公厅(室)和省直主办单位组织实施。
(二)印制张贴活动海报。 (略) 政府、平潭综 (略) 管委会办公厅(室)负责组织制作和张 (略) 项目所在地的海报;省直有关主办单位负责省级建设项目和服务场所、服务 (略) 海报制作张贴。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制作海报,并于12月19日前张贴到对应项目点位,原则上每个点位项目张贴的海报数量不少于2张。在张贴前,应对相应二维码进行扫描测试,确保页面打开正常、内容正确。海报制作的规格、尺寸、材料要求见附件。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清除往年开展“好差评”活动所张贴的海报,防止误导群众、导致混乱。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 (略) 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途径,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升活动知晓度,扩大公众参与面。在宣传推介过程中,不搞层层发动,不得采取有组织拉票、刷票等人为手段干扰公众评议结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四)做好结果汇总和运用。省政府办公厅在后台汇总群众评价情况,将结果纳 (略) 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范围,提供 (略) 用于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对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线索,督促有关单 (略) 理或直接进行核查。
附件:1.各项目对应的海报
2.海报制作张贴要求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13日
(省政府督查室联系人:宋榅强,0591-#)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公众评议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平潭综 (略) 管委会办公厅(室),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旅厅、应急厅、卫健委、 (略) 、 (略) 、消防救援总队、总工会、红十字会、 (略) 、电力公司:
为广泛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评判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效果,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促进项目质量和效益提升,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省政府办公厅拟组织开展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公众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略) 政府、平潭综 (略) 管委会办公厅(室)及省直主办单位具体组织落实。各级政府督查机构要加强对有关责任单位的督促指导,密切跟踪了解相关情况,确保评议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活动时间
集中评议时间:2024年12月20日开始,至2025年1月19日结束。其他时段常态化接受公众评议。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在为民办实事项目所在地张贴活动海报,引导群众通过“闽政通”或者微信扫描海报上的“民生实事码”,即可参加评议活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也可通过省 (略) 站、微信公众号等进入活动页面进行评议。
四、实施步骤
(一)印发活动通知和海报。省政府办公厅为3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分别制作公众评议活动电子海报,发 (略) 政府、平潭综 (略) 管委会办公厅(室)和省直主办单位组织实施。
(二)印制张贴活动海报。 (略) 政府、平潭综 (略) 管委会办公厅(室)负责组织制作和张 (略) 项目所在地的海报;省直有关主办单位负责省级建设项目和服务场所、服务 (略) 海报制作张贴。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制作海报,并于12月19日前张贴到对应项目点位,原则上每个点位项目张贴的海报数量不少于2张。在张贴前,应对相应二维码进行扫描测试,确保页面打开正常、内容正确。海报制作的规格、尺寸、材料要求见附件。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清除往年开展“好差评”活动所张贴的海报,防止误导群众、导致混乱。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 (略) 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途径,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升活动知晓度,扩大公众参与面。在宣传推介过程中,不搞层层发动,不得采取有组织拉票、刷票等人为手段干扰公众评议结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四)做好结果汇总和运用。省政府办公厅在后台汇总群众评价情况,将结果纳 (略) 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范围,提供 (略) 用于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对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线索,督促有关单 (略) 理或直接进行核查。
附件:1.各项目对应的海报
2.海报制作张贴要求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13日
(省政府督查室联系人:宋榅强,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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