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设备、视频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视频监控设备、 (略) 理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4-*)
我站拟对视频监控设备、 (略) 理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特殊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交货时限、预算金额等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至时间前报送至我站。
一、项目名称:视频监控设备、 (略) 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分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质量技术标准 | 交货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视频监控设备、 (略) 理设备采购项目 | 54 | 见附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四川省内(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元;
3.最高限价:*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总体集成)*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二级(含)以上资质。
(十)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报价供应商须通过 (略) (网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截图且必须清晰可见)
六、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3,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经与我站联系人沟通后,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站:
1.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需求公示意见建议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填写完善后的附件3扫描为PDF格式和WORD文档一起发送至:*@*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4.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论证完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和经济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贾老师
电话:028-*(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监督电话:028-*(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地 址: (略)
物资采购站
2024年12月23日
(略) 址下载附件视频监控设备、 (略) 理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4-*)
我站拟对视频监控设备、 (略) 理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特殊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交货时限、预算金额等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至时间前报送至我站。
一、项目名称:视频监控设备、 (略) 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分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质量技术标准 | 交货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视频监控设备、 (略) 理设备采购项目 | 54 | 见附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四川省内(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元;
3.最高限价:*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总体集成)*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二级(含)以上资质。
(十)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报价供应商须通过 (略) (网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截图且必须清晰可见)
六、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3,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经与我站联系人沟通后,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站:
1.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需求公示意见建议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填写完善后的附件3扫描为PDF格式和WORD文档一起发送至:*@*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4.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论证完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和经济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贾老师
电话:028-*(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监督电话:028-*(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地 址: (略)
物资采购站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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