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保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大安保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

2024-2025重大安保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重大安保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328号 (略) 办公楼2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53A*

项目名称:2024-2025重大安保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元)

备注

2024-2025重大安保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

1

*

★注:1)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 (略) 理。

2)详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①合同签订后按照一事一结原则,对每次租赁产生的费用及时结算,合同签订后至本次预算金额结算使用完毕;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达到①②任意一个情形,本合同自行失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四表一注”不得缺少任何一项,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3)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3)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2个月 (略) 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 (略)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方在设备和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提供承诺函;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17:30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30止,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328号 (略) 办公楼210室

方式:线下现场获取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328号 (略) 综合楼三楼评标6厅。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地点: (略) 。

★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达到采购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

3.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需包含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略) (略) 328号 (略) 办公楼210室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

4.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5.建议供应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11号

联系方式:那正宏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328号

联系方式: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大立、刘心田、王丹阳、杨依冉、孙艺昕、严童

电话:0871-*

2024-2025重大安保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重大安保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328号 (略) 办公楼2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53A*

项目名称:2024-2025重大安保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元)

备注

2024-2025重大安保信息化设备租赁服务

1

*

★注:1)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 (略) 理。

2)详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①合同签订后按照一事一结原则,对每次租赁产生的费用及时结算,合同签订后至本次预算金额结算使用完毕;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达到①②任意一个情形,本合同自行失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四表一注”不得缺少任何一项,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3)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3)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2个月 (略) 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 (略)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方在设备和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提供承诺函;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17:30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30止,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328号 (略) 办公楼210室

方式:线下现场获取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328号 (略) 综合楼三楼评标6厅。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地点: (略) 。

★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达到采购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

3.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需包含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略) (略) 328号 (略) 办公楼210室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

4.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5.建议供应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11号

联系方式:那正宏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328号

联系方式: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大立、刘心田、王丹阳、杨依冉、孙艺昕、严童

电话:087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