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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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

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经批准,招标人阜宁县 (略) 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现需聘请 (略) ,具体采购内容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1.(略)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委托软件测评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单位和监理单位所涵盖的范围相一致,包括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测评;并通过标准规范的测评工作,对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全过程进行工程质量测评、进度测评、费用测评和风险测评等。

4、软件测评服务期:与项目标同期,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全部测评资料为止。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采购人谢绝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的;

②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略)。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室。

五、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略)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六、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完成后,所有资料提交并经(略)方确认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 (略)

地址:阜 (略) 799号

联系方式:05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阜宁县金沙湖 (略) 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惠工

电 话:0515-(略)

2024年12月24日

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经批准,招标人阜宁县 (略) 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现需聘请 (略) ,具体采购内容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1.(略)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软件测评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委托软件测评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单位和监理单位所涵盖的范围相一致,包括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测评;并通过标准规范的测评工作,对阜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项目全过程进行工程质量测评、进度测评、费用测评和风险测评等。

4、软件测评服务期:与项目标同期,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全部测评资料为止。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采购人谢绝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的;

②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略)。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室。

五、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略)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六、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完成后,所有资料提交并经(略)方确认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 (略)

地址:阜 (略) 799号

联系方式:05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阜宁县金沙湖 (略) 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惠工

电 话:0515-(略)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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