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源信息化协同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企业资源信息化协同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沿 (略) D区29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C(略)
项目名称:企业资源信息化协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采购需求:企业资源信息化协同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丹东汇丰 (略) ( (略) 沿 (略) D区29号楼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丹东汇丰 (略) ( (略) 沿 (略) D区29号楼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汇丰 (略) ( (略) 沿 (略) D区29号楼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风凤凰 (略) 凤凰大街供销社2#综合楼营业2号
联系方式:孙文东、(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汇丰 (略)
地址: (略) 沿 (略) D区29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0415-(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丹东汇丰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嘉宁
电 话:0415-(略)
项目概况
(企业资源信息化协同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沿 (略) D区29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C(略)
项目名称:企业资源信息化协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采购需求:企业资源信息化协同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丹东汇丰 (略) ( (略) 沿 (略) D区29号楼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丹东汇丰 (略) ( (略) 沿 (略) D区29号楼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汇丰 (略) ( (略) 沿 (略) D区29号楼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风凤凰 (略) 凤凰大街供销社2#综合楼营业2号
联系方式:孙文东、(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汇丰 (略)
地址: (略) 沿 (略) D区29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0415-(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丹东汇丰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嘉宁
电 话:041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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