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中砂、碎石、块石供应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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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中砂、碎石、块石供应商招标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钨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砂、碎石、块石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4-DY-ZC005-1)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砂、碎石、块石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 (略) (网址:http://**)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砂、碎石、块石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暂定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最高限价

(含13%增值税)

(单位:元/m3)

1

中砂

*

立方米

3.0-2.3mm

73.19

2

碎石

*

立方米

5-40mm

90.06

3

块石

*

立方米

20-40cm

69.72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法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项目现场实际为准。采购人提前2天以微信、电话、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方,*方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每批次规格型号与数量,保质保量2天内供货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车辆可到达之地) 。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每批次*份)、供货清单(每批次)、企业出厂检验报告或质保书(*份)等相关报验资料必须随货同行。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

地点: (略) (网址:http://**)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略) 上报名截图,截图明细必须显示投标人全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大余县南安镇东 (略) 牡丹商城6栋78-79号商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份投标文件(1份正本、6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 (略) ,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同时须在开标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如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付款方法: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半年度付款。*方凭*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每月22日前双方办理结算, 确定当月结算款后*方需开具全额的合法有效的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按半年度付累计结算款的77%,待项目完工后5个月内分期支付除质保金外的累计结算款;首次结算扣留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若首次结算金额不足3%,则第二次结算补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起计满1年,*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1个月内一次性返还。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5.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钨 (略)

地 址: (略) 大余县南安镇财富公馆3-2-202(住改商)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大余县南安镇东 (略) 牡丹商城6栋78-79号商铺

联系方式:0797-*

邮箱:*@*ina.com

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

户名: (略) (略) (略)

账号:*354

3.项目联系方式

李先生(采购单位):0797-*

刘梅燕(采购代理机构):0797-*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钨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砂、碎石、块石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4-DY-ZC005-1)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砂、碎石、块石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 (略) (网址:http://**)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砂、碎石、块石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暂定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最高限价

(含13%增值税)

(单位:元/m3)

1

中砂

*

立方米

3.0-2.3mm

73.19

2

碎石

*

立方米

5-40mm

90.06

3

块石

*

立方米

20-40cm

69.72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法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项目现场实际为准。采购人提前2天以微信、电话、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方,*方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每批次规格型号与数量,保质保量2天内供货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车辆可到达之地) 。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每批次*份)、供货清单(每批次)、企业出厂检验报告或质保书(*份)等相关报验资料必须随货同行。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

地点: (略) (网址:http://**)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略) 上报名截图,截图明细必须显示投标人全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大余县南安镇东 (略) 牡丹商城6栋78-79号商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份投标文件(1份正本、6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 (略) ,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同时须在开标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如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付款方法: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半年度付款。*方凭*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每月22日前双方办理结算, 确定当月结算款后*方需开具全额的合法有效的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按半年度付累计结算款的77%,待项目完工后5个月内分期支付除质保金外的累计结算款;首次结算扣留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若首次结算金额不足3%,则第二次结算补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起计满1年,*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1个月内一次性返还。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5.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钨 (略)

地 址: (略) 大余县南安镇财富公馆3-2-202(住改商)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大余县南安镇东 (略) 牡丹商城6栋78-79号商铺

联系方式:0797-*

邮箱:*@*ina.com

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

户名: (略) (略) (略)

账号:*354

3.项目联系方式

李先生(采购单位):0797-*

刘梅燕(采购代理机构):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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