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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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朝 (略)
(略) 域 朝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 (略) (略) 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21-*
采购单位 朝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朝阳县东大屯乡士毅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1-*
代理机构名称 朝阳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凤凰大街一段B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1-*
附件:
附件1 2025.1.7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doc
公告信息
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朝阳 (略) 发布时间: 2024-12-24

项目概况

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 上截图); 3.4、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中国 (略) 截图)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 (略) (略) 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 (略) 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 (略)
地 址:朝阳县东大屯乡士毅村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 (略)
地 址: (略) (略) 凤凰大街一段B9-9
联系方式:0421-*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 (略)
账号:*8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先生
电 话:042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朝 (略)
(略) 域 朝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 (略) (略) 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21-*
采购单位 朝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朝阳县东大屯乡士毅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1-*
代理机构名称 朝阳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凤凰大街一段B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1-*
附件:
附件1 2025.1.7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doc
公告信息
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朝阳 (略) 发布时间: 2024-12-24

项目概况

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朝阳县东大屯乡初级中学室外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 上截图); 3.4、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中国 (略) 截图)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 (略) (略) 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 (略) 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 (略)
地 址:朝阳县东大屯乡士毅村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 (略)
地 址: (略) (略) 凤凰大街一段B9-9
联系方式:0421-*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 (略)
账号:*8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先生
电 话:042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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