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服务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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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服务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服务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4 15:59:04
类型:竞争性磋商

中国邮政 (略) 委托中国 (略) 就全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采购编号:24*

2. 项目名称:全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项目

3. 采购内容:按照国际、国内通用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开展邮储银行2024年度全行自营机构自身运营(电力、天然气、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气、煤、热力、水、废弃物、办公用纸等)及员工差旅交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搜集、整理、统计、核算。

4. 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5本次磋商不接受代理商。

4.1.6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应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3.磋商对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4.2.6.磋商对象与邮储银行 (略) 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4.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4.3磋商对象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4.4.1必须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中的其中1项且在有效期内:

(1)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认可证书,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生态环保部或国家发改委审批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CCER);

(4)属于财政部、发改委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目录机构;

(5)具有ISO能源管理认证证书。

4.4.2 2022年1月1日以来,服务商具有为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或省行以上机构、大型国有企业总部、省级政府及以上机构提供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盘查服务的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4.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 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8.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税务信息表(可编辑的电子版),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一致

3

注册信息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4

银行信息

开户行,户名,银行账号

5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邮箱

注:1、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2、本表应后附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汇款请注明:“公司简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代理负责人联系。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5层南侧洽谈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只在采 (略) (http://**)、 (略) (http://**)、中国 (略) 站(http://**.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略) 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5层;邮编:*

项目负责人:闫雄飞(*,*@*ttp://**)、高鑫、刘小真、张爱文、郑晓晴、杨晋宇、季士辉

售卖标书联系人:闫雄飞

投诉联系人:王先生 010-* *@*ttp://**

开户名称:中国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 (略)

2024年12月24日


, (略) , (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服务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4 15:59:04
类型:竞争性磋商

中国邮政 (略) 委托中国 (略) 就全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采购编号:24*

2. 项目名称:全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项目

3. 采购内容:按照国际、国内通用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开展邮储银行2024年度全行自营机构自身运营(电力、天然气、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气、煤、热力、水、废弃物、办公用纸等)及员工差旅交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搜集、整理、统计、核算。

4. 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5本次磋商不接受代理商。

4.1.6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应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3.磋商对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4.2.6.磋商对象与邮储银行 (略) 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4.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4.3磋商对象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4.4.1必须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中的其中1项且在有效期内:

(1)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认可证书,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生态环保部或国家发改委审批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CCER);

(4)属于财政部、发改委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目录机构;

(5)具有ISO能源管理认证证书。

4.4.2 2022年1月1日以来,服务商具有为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或省行以上机构、大型国有企业总部、省级政府及以上机构提供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盘查服务的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4.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 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8.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税务信息表(可编辑的电子版),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一致

3

注册信息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4

银行信息

开户行,户名,银行账号

5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邮箱

注:1、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2、本表应后附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汇款请注明:“公司简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代理负责人联系。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5层南侧洽谈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只在采 (略) (http://**)、 (略) (http://**)、中国 (略) 站(http://**.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略) 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5层;邮编:*

项目负责人:闫雄飞(*,*@*ttp://**)、高鑫、刘小真、张爱文、郑晓晴、杨晋宇、季士辉

售卖标书联系人:闫雄飞

投诉联系人:王先生 010-* *@*ttp://**

开户名称:中国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 (略)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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