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NBZS-W1001 三、项目概况:
配送地点: (略) (略) 、 (略) (略) 。 供货期限:一年(如因采购人上级的政策、文件调整导致业务变革、集中采购等情况发生较大的变化,同意将上述政策、文件调整及业务变革、集中采购等情况视为不可抗力。因本项所述情况对本合同产生实质性影响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已无履行意义的,采购人可按不可抗力变更合同或行使合同解除权,且不向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及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有可供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说明及真实性声明;2022年度及之后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 (略) 赋码,未赋码或赋码不完整的或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 (略) 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 (略)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独资或外(台)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生产型企业生产、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围 (略) 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军队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根据违规情 (略) 理(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4.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得书面声明(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以及负责本项目得书面声明)。 5.本项目特定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与合作厂商的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已被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友邻及上级纳入“i;名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人资格。已供应该单位副食品超过1年以上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7.“回避”机制: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凡是与招标人单位部门(含)以上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副食品供应商,不列入本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候选名单,单位领导和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回避。涉及领导岗位调整的单位,领导原单位副食品供应商不得参与现单位副食品供应。(提供书面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预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该项目组服务人员名单并附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服务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提供书面承诺)。 9.需完成 (略) (http://**)供应商注册,【提供注册截图】。 10.投标人在采购单位驻地( (略) )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站、食品加工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方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云南省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见资格条件(二)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地点:电子邮件获取。 (二)报名方式:投标供应商可采用现 (略) 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 (略) 上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q.com。 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鲜章); (4)生产或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加盖鲜章); (5)非外(台)资独资或外(台)资控股企业的声明函、《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鲜章); (6)未被列入本公告“(二)特定资格条件 第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云南省 (略)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联 系 人:徐乐乐、罗渊 联系电话:0872-* 地 址:云南省 (略)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NBZS-W1001 三、项目概况:
配送地点: (略) (略) 、 (略) (略) 。 供货期限:一年(如因采购人上级的政策、文件调整导致业务变革、集中采购等情况发生较大的变化,同意将上述政策、文件调整及业务变革、集中采购等情况视为不可抗力。因本项所述情况对本合同产生实质性影响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已无履行意义的,采购人可按不可抗力变更合同或行使合同解除权,且不向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及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有可供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说明及真实性声明;2022年度及之后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 (略) 赋码,未赋码或赋码不完整的或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 (略) 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 (略)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独资或外(台)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生产型企业生产、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围 (略) 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军队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根据违规情 (略) 理(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4.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得书面声明(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以及负责本项目得书面声明)。 5.本项目特定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与合作厂商的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已被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友邻及上级纳入“i;名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人资格。已供应该单位副食品超过1年以上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7.“回避”机制: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凡是与招标人单位部门(含)以上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副食品供应商,不列入本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候选名单,单位领导和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回避。涉及领导岗位调整的单位,领导原单位副食品供应商不得参与现单位副食品供应。(提供书面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预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该项目组服务人员名单并附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服务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提供书面承诺)。 9.需完成 (略) (http://**)供应商注册,【提供注册截图】。 10.投标人在采购单位驻地( (略) )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站、食品加工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方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云南省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见资格条件(二)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地点:电子邮件获取。 (二)报名方式:投标供应商可采用现 (略) 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 (略) 上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q.com。 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鲜章); (4)生产或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加盖鲜章); (5)非外(台)资独资或外(台)资控股企业的声明函、《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鲜章); (6)未被列入本公告“(二)特定资格条件 第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云南省 (略)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联 系 人:徐乐乐、罗渊 联系电话:0872-* 地 址:云南省 (略)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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