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选取刻章服务商提供服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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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选取刻章服务商提供服务的通告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大厅选取刻章服务商提供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004
交易机构名称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略) 政务服务大厅选取刻章服务商

提供服务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中心对 (略) 政务服务大厅选取刻章服务商提供服务进行自主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大厅选取刻章服务商提供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 (略) 场 (略) 核准新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 (略) 、有限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不含企业分支机构),从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免费刻制一套印章(包含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一枚,共四枚)。

2.服务费用:预算总金额*元,结算单价59元/套,每月按实际刻制数量结算。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或预算金额使用完毕视为合同终止)。

二、资格条件

服务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2025年1月1日前必 (略) 公安机关核发的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正常经营,提供刻章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出现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提供 (略) 站截图。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服务要求

1.符合资格条件(本通告第二条)的企业均可作为本次提供免费刻章服务的服务商。但参与的服务商需承诺在服务对象下单1个小时内按时保质完成印章刻制(包含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一枚,共四枚), (略) 政务服务大厅企业 (略) 的“一窗通取”窗口。

2.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出现违规情况的,必须接受采购 (略) 理;出现违约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依据合 (略) 理或解除合同,同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送签约企业的违约失信情况。

3.自愿同意以核定结算价格(59元/套)作为刻制免费印章服务费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并签订服务合同, (略) 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时限的要求。

4.能够实现即来即刻,立等可取,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四、产品要求

1.刻制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内容和质料必须严格按照《 (略)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和《广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粤府办〔200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服务商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非因使用者人为因素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一年内由服务商负责包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5:30前,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有材料送至本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响应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至本中心。报名服务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资格。(评审结束后报名所有材料不退回)。

六、确定服务商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组织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和电话:陈小姐,0662-*。

(略) 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协助在 (略) 公告的函(2025年刻章).pdf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大厅选取刻章服务商提供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004
交易机构名称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略) 政务服务大厅选取刻章服务商

提供服务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中心对 (略) 政务服务大厅选取刻章服务商提供服务进行自主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大厅选取刻章服务商提供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 (略) 场 (略) 核准新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 (略) 、有限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不含企业分支机构),从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免费刻制一套印章(包含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一枚,共四枚)。

2.服务费用:预算总金额*元,结算单价59元/套,每月按实际刻制数量结算。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或预算金额使用完毕视为合同终止)。

二、资格条件

服务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2025年1月1日前必 (略) 公安机关核发的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正常经营,提供刻章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出现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提供 (略) 站截图。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服务要求

1.符合资格条件(本通告第二条)的企业均可作为本次提供免费刻章服务的服务商。但参与的服务商需承诺在服务对象下单1个小时内按时保质完成印章刻制(包含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一枚,共四枚), (略) 政务服务大厅企业 (略) 的“一窗通取”窗口。

2.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出现违规情况的,必须接受采购 (略) 理;出现违约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依据合 (略) 理或解除合同,同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送签约企业的违约失信情况。

3.自愿同意以核定结算价格(59元/套)作为刻制免费印章服务费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并签订服务合同, (略) 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时限的要求。

4.能够实现即来即刻,立等可取,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四、产品要求

1.刻制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内容和质料必须严格按照《 (略)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和《广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粤府办〔200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服务商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非因使用者人为因素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一年内由服务商负责包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5:30前,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有材料送至本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响应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至本中心。报名服务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资格。(评审结束后报名所有材料不退回)。

六、确定服务商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组织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和电话:陈小姐,0662-*。

(略) 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协助在 (略) 公告的函(2025年刻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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