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洞头瓯江口电信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招标文件?公开招标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洞头瓯江口电信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招标文件?公开招标
(略) 洞头瓯江口电信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略) 洞头瓯江口电信综合楼建设项目已 (略) (略) ( (略) )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06-(略)-04-01-(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略) 洞头分公司,招标人为 (略) 洞头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监督部门为温州海洋经济发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略)元。其中工程费用(略)元。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6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375平方米。地上一层为营业厅和油机房、二楼三楼为机房、四楼五楼为办公、会议室等。建设地点:项 (略) (略) 半 (略) C-05c地块。
2.2 招标范围: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 施工总工期:4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 (略) (略)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3.10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不采用评定分离。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 (略) 公共 (略) - (略) (网址:https://ggzyjy-http://**.cn/)。
5.2 招标 (略) 址:潜在投标 (略) 公共 (略) - (略) (网址:https://ggzyjy-http://**.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4 (略) 公共 (略) - (略) 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ggzyjy-http://**.cn/col/col(略)/index.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略) (略) 公共 (略) - (略) (网址:https://ggzyjy-http://**.cn/)。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略) 洞头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北岙街道霞晖大道68号-1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略)
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
联系人:俞工
电 话:(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 (略) 洞头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北岙街道霞晖大道68号-1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 联系人:俞工 电 话:(略) |
1.1.4 | 工程名称 | (略) 洞头瓯江口电信综合楼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R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工程承包方式 | R施工总承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R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R详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R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2月04日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R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R资格后审 |
1.9.1 | 踏勘现场 | R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R允许 分包的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 。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且经招标人同意。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 。 |
1.12.2 | 偏差 | R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投标报价3%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错误绝对值累计<投标报价3%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略) 公共 (略) - (略) 上登录后以不记名方式提交。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俞工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略) 公共 (略) - (略) 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 (略) 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 (略) 公共 (略) - (略) 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同2.2.1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以下组成: (1)商务标 (2)技术标 (3)资信标 (4)资格审查资料 |
(一)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 投标报价封面 投标报价扉页 编制说明 投标报价费用表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计日工表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主要工日一览表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综合单价计算表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3.其他投标资料: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 ||
(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 ?主要施工方案;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 ||
(三)资信标包括: ?信用评价等级情况;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
(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本附表3.5款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R一般计税法 |
3.2.3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略)元。 2.其他:招标控制价(略)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元后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后相同的视为同一报价) (2)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金额:人民币 36 万元 2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出),要求详见本章附件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3.本标段实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要求详见本章附件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3.其他: /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 ?提供投标人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下载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具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格)。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 ?3.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同表6,应附?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信息截图,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还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复制件,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并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在建项目中办理更换的,还应按本附表第10.4款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8.省外企业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9.投标单位履约及廉洁纪律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3.7.3(2) |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 详见本章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 其他:技术标明标编制:技术标页数建议不超过10页(包括目录、附图、附表),技术标采用A4规格(附图、附表可采用A3规格,A3规格按2页计),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过建议页数部分不予评审。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详见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见招标时间安排表 |
4.2.2 | (略)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 (略) 公共 (略) - (略) )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其他: / 。 |
4.2.5 |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其他: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网址:https://ggzyjy-http://**.cn:8443/BidOpeningHall)。 3.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4.其他: / 。 |
5.2 | 开标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二“不见面开标”。 |
5.4 | 特 (略) 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其他:详见附件二“不见面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依规组建。 |
6.3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R6.3.1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 招标人在开标时从以下方法(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种,具体见附件)中随机确定: 1.方法一 ?2.方法二 ?3.方法三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略) 公共 (略) - (略)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2.1 | 确定中标人 |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
7.2.9 |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 |
7.4 |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 (略) 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 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温州海洋经济发 (略) (略) 电话:0577-(略) |
10.1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动态核查结果“合格”证明; 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具体以发现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 (略) 卡MAC地址、②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③CPU序列号、④主板序列号、⑤投标工具标识号五项中的任意三项相同,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或计价加密器号一致的为准); ⑥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⑦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 ⑧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⑨未按本附表第3.5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⑩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曾在浙江 (略) 域范围内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被变更且变更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 ?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单位履约及廉洁纪律承诺书的。 (2)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 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⑦其他: / 。 ?(3)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②工程质量保障措施不可行的; ?③其他: / 。 (4)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 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 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⑧其他: / 。 (5)其他评审内容: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 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
10.2 | 异议与投诉 |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 (略)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 (略) 理或 (略) 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 。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规定; (2)其他: /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在公示期第N天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其投诉时效为收到招标人异议答复次日起10-N+1天。 |
10.3 | 定标前核查 |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 |
10.4 |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者项目负责人完成变更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中标公示阶段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在建工程。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的,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变更,原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 (略) 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全国 (略) (略) 上信息不一致的,以省级为准)。全国 (略) (略) 上如显示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该项目实际已竣工验收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请投标人自行核查是否有在建项目,提供相应材料。未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在建项目。 |
10.5 |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10.6 | 陈述和答辩 | 本项目不要求 |
10.7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略))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 (略) 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6.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10.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区级及以上 。 11.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12.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 13.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14.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15.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7.其他: / 。 |
(略) 洞头瓯江口电信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略) 洞头瓯江口电信综合楼建设项目已 (略) (略) ( (略) )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06-(略)-04-01-(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略) 洞头分公司,招标人为 (略) 洞头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监督部门为温州海洋经济发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略)元。其中工程费用(略)元。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6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375平方米。地上一层为营业厅和油机房、二楼三楼为机房、四楼五楼为办公、会议室等。建设地点:项 (略) (略) 半 (略) C-05c地块。
2.2 招标范围: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 施工总工期:4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 (略) (略)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3.10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不采用评定分离。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 (略) 公共 (略) - (略) (网址:https://ggzyjy-http://**.cn/)。
5.2 招标 (略) 址:潜在投标 (略) 公共 (略) - (略) (网址:https://ggzyjy-http://**.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4 (略) 公共 (略) - (略) 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ggzyjy-http://**.cn/col/col(略)/index.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略) (略) 公共 (略) - (略) (网址:https://ggzyjy-http://**.cn/)。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略) 洞头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北岙街道霞晖大道68号-1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略)
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
联系人:俞工
电 话:(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 (略) 洞头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北岙街道霞晖大道68号-1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 联系人:俞工 电 话:(略) |
1.1.4 | 工程名称 | (略) 洞头瓯江口电信综合楼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R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工程承包方式 | R施工总承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R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R详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R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2月04日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R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R资格后审 |
1.9.1 | 踏勘现场 | R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R允许 分包的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 。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且经招标人同意。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 。 |
1.12.2 | 偏差 | R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投标报价3%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错误绝对值累计<投标报价3%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略) 公共 (略) - (略) 上登录后以不记名方式提交。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俞工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略) 公共 (略) - (略) 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 (略) 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 (略) 公共 (略) - (略) 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同2.2.1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以下组成: (1)商务标 (2)技术标 (3)资信标 (4)资格审查资料 |
(一)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 投标报价封面 投标报价扉页 编制说明 投标报价费用表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计日工表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主要工日一览表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综合单价计算表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3.其他投标资料: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 ||
(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 ?主要施工方案;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 ||
(三)资信标包括: ?信用评价等级情况;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
(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本附表3.5款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R一般计税法 |
3.2.3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略)元。 2.其他:招标控制价(略)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元后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后相同的视为同一报价) (2)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金额:人民币 36 万元 2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出),要求详见本章附件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3.本标段实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要求详见本章附件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3.其他: /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 ?提供投标人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下载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具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格)。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 ?3.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同表6,应附?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信息截图,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还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复制件,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并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在建项目中办理更换的,还应按本附表第10.4款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8.省外企业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9.投标单位履约及廉洁纪律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3.7.3(2) |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 详见本章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 其他:技术标明标编制:技术标页数建议不超过10页(包括目录、附图、附表),技术标采用A4规格(附图、附表可采用A3规格,A3规格按2页计),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过建议页数部分不予评审。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详见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见招标时间安排表 |
4.2.2 | (略)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 (略) 公共 (略) - (略) )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其他: / 。 |
4.2.5 |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其他: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网址:https://ggzyjy-http://**.cn:8443/BidOpeningHall)。 3.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4.其他: / 。 |
5.2 | 开标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二“不见面开标”。 |
5.4 | 特 (略) 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其他:详见附件二“不见面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依规组建。 |
6.3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R6.3.1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 招标人在开标时从以下方法(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种,具体见附件)中随机确定: 1.方法一 ?2.方法二 ?3.方法三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略) 公共 (略) - (略)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2.1 | 确定中标人 |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
7.2.9 |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 |
7.4 |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 (略) 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 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温州海洋经济发 (略) (略) 电话:0577-(略) |
10.1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动态核查结果“合格”证明; 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具体以发现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 (略) 卡MAC地址、②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③CPU序列号、④主板序列号、⑤投标工具标识号五项中的任意三项相同,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或计价加密器号一致的为准); ⑥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⑦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 ⑧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⑨未按本附表第3.5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⑩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曾在浙江 (略) 域范围内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被变更且变更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 ?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单位履约及廉洁纪律承诺书的。 (2)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 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⑦其他: / 。 ?(3)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②工程质量保障措施不可行的; ?③其他: / 。 (4)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 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 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⑧其他: / 。 (5)其他评审内容: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 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
10.2 | 异议与投诉 |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 (略)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 (略) 理或 (略) 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 。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规定; (2)其他: /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在公示期第N天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其投诉时效为收到招标人异议答复次日起10-N+1天。 |
10.3 | 定标前核查 |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 |
10.4 |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者项目负责人完成变更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中标公示阶段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在建工程。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的,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变更,原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 (略) 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全国 (略) (略) 上信息不一致的,以省级为准)。全国 (略) (略) 上如显示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该项目实际已竣工验收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请投标人自行核查是否有在建项目,提供相应材料。未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在建项目。 |
10.5 |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10.6 | 陈述和答辩 | 本项目不要求 |
10.7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略))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 (略) 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6.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10.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区级及以上 。 11.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12.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 13.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14.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15.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7.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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