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普朱首登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朱家尖 (略) 1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电话:058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陈柯(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朱家尖街道莲和 村东清54-1号 | *JC*F* | 土地使用面积:100/建筑面积:234.4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朱家尖 (略) 1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电话:058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陈柯(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朱家尖街道莲和 村东清54-1号 | *JC*F* | 土地使用面积:100/建筑面积:234.4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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