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4-05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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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4-05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未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履行施工现场监管和建筑垃圾运输准运监管等职能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历年新建、拆除、装修楼房建筑面积底数不清,全市建筑垃圾产生基数不明。

核查情况

核查过程中发现了工地及建筑垃圾消纳场未制定进出车辆登记制度、垃圾分类登记制度等。

整改目标

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做到底数清,基数明。

整改措施

对新建、拆除、装修楼房建 (略) 建筑垃圾产生量进行统计,做到基数清底数明。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略) (略) 人民政府

责任人

蒋长城

联系电话

0891-*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略) 住房和 (略) 落实《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对建筑垃圾实行源头管理,全面排查建筑垃圾源头,对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项目(含群众自建房)进行备案管理,积极对接 (略) ,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 (略) 置合同确保建筑垃圾规范运输、 (略) 置。截至目前,共回收建筑垃圾*.45吨,处理建筑垃圾*.56吨(其中制成并出售砖、砂等制品*.72吨,全部为再生利用),解决 (略) 建 (略) 置难题。

反馈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未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履行施工现场监管和建筑垃圾运输准运监管等职能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历年新建、拆除、装修楼房建筑面积底数不清,全市建筑垃圾产生基数不明。

核查情况

核查过程中发现了工地及建筑垃圾消纳场未制定进出车辆登记制度、垃圾分类登记制度等。

整改目标

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做到底数清,基数明。

整改措施

对新建、拆除、装修楼房建 (略) 建筑垃圾产生量进行统计,做到基数清底数明。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略) (略) 人民政府

责任人

蒋长城

联系电话

0891-*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略) 住房和 (略) 落实《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对建筑垃圾实行源头管理,全面排查建筑垃圾源头,对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项目(含群众自建房)进行备案管理,积极对接 (略) ,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 (略) 置合同确保建筑垃圾规范运输、 (略) 置。截至目前,共回收建筑垃圾*.45吨,处理建筑垃圾*.56吨(其中制成并出售砖、砂等制品*.72吨,全部为再生利用),解决 (略) 建 (略) 置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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