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社会治安监控及秸秆禁烧蓝天卫士租赁铁塔网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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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治安监控及秸秆禁烧蓝天卫士租赁铁塔网元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略) 乡镇社会治安监控及秸秆禁烧(蓝天卫士)项目 (略) 元】

直接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略) 宜城分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24129



目 录

第一章 响应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响应邀请书

【供应商名称】 :湖北 (略)

【 (略) 宜城分公司】公司 [采购人名称]就【 (略) 乡镇社会治安监控及秸秆禁烧(蓝天卫士)项目 (略) 元】项目(项目编号:【 】)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 (略) 参加本项目采购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 (略) 乡镇社会治安监控及蓝天卫士(秸秆禁烧) (略) 高空球机的建设要求,在铁塔顶上安装高空球机,进行秸秆禁烧视频监控。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等]:租赁50个铁塔,在铁塔顶上安装高空球机,服务期三年,租费按照2500元/个/年进行核算,一年的租赁费用12.#元,现需租赁三年,费用合计37.#元(不含税)。

2. 直接采购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

2.2 获取地点: (略) 三楼会议室 。

2.3 获取方式: 现场递交或邮寄 。

3. 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

3.2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略) 三楼会议室 。

4. 供应商注册

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供应商注册。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宜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略) 振兴大道321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王涛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采购人: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2024 年 12 月 18 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采购人单位名称: (略) 宜城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

直接采购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响应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逐一列明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4

响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逐一列明响应文件的组成]

[明确响应文件的编制、盖章或者签字的具体要求]

[明确响应文件的式样、密封、标记的具体要求,如响应文件的形式纸质/电子文件/扫描件,正副本的要求等]

【 】

5

响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响应有效期为【30】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报价具体要求

【 不高于最高限价 】

6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电子邮件/传真……】

7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4年 12 月 18 日 9 点 0 分

地点: [递交纸质文件的须载明具体地点]

8

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12 月 日 点 分

地点: [递交纸质文件的须载明具体地点]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合同

合同签订地:[ ]

出租方:[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承租方:[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 ]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及用途

1.1 租赁标的物:[ ](“租赁物”),具体见附件一“ ”。

1.2 租赁物用途:[ ]

1.3 租赁物使用地点:[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续展

2.1 租赁期限[ ],自[ ]起算。

2.2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可以继续承租租赁物,但应当于期满前[ ]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续展通知书,续展后的租赁期限(“续租期”)以续展通知为准,如续展通知未明确续租期,则视为续租期与本合同租赁期限相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内容对于续租期仍有约束力。

第三条 合同费用及支付

3.1 本合同费用(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元],¥[ 元]包括:

(1)租赁物的租赁费用、软件许可使用费用。

(2)租赁物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返还费用。

(3)租赁物的安装调试费用。

(4)培训费用。

(5)出租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合同费用已包括承租方就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事宜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出租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费用(含税价)相应变更。

3.2 合同费用的所有支付由承租方以[ 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

方式付至出租方。出租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出租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3.3 承租方应当于收到出租方交付的租赁物并验收合格后[ ]日内,根据出

租方向承租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出租方支付合

同费用。

3.4 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租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

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承租方,送达日期以承租方签收日

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

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承租方无法抵扣的,出租方还应当赔偿承租方由此遭

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5 如出租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

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承租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出租方应当及时更换

,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 3.4 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租方应当按照

第 3.4 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

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承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6 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出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承租

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承租方损

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 ](银行转账、电

汇、支票等)方式付至承租方。

3.7 若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则承租方有权以其到期

债务抵销出租方的到期债务,抵销自承租方通知到达出租方时生效。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

4.1 租赁物交付见附件一。

4.2 出租方应当提前与承租方沟通发货时间,在征得承租方同意后,应当在租

赁物发运前[ / ]小时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箱数等)以信函、电报或传真等

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及时做好准备,在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指定地点

后及时检验和签收租赁物。如承租方变更交付地点,应当在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

前[ / ]日内通知出租方。

4.3 租赁物到货时,出租方应当向承租方提交两份到货证明原件。承租方代表

检查租赁物的外箱包装是否完好,并根据到货证明核对到货的箱数,在到货证明原

件上签字并将其中的一份原件退还给出租方。承租方代表在到货证明原件上签字

仅具有证明承租方在某一日期所收到的租赁物箱数以及箱体是否严重破损的作用。

承租方如发现外箱包装受损和/或箱数不符,应当立即通知出租方当地人员到现场

(略) 理。

4.4 承租方在租赁物运抵本合同第 4.2 条指定的地点后,在[ / ]个工作日内

通知出租方人员并一起开箱验收。开箱验收无误,则当日即为租赁物到货日,并签

署开箱验收证明。各方一致确认,承租方开展的前述验收工作均不免除出租方对租

赁物质量瑕疵的保证义务。如开箱验收时发现租赁物有损毁或缺漏,出租方应当自

接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 / ]日内将合格的租赁物运抵承租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相

应的费用。

4.5 在承租方正式签署开箱验收证明之前,租赁物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出租方

承担。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5.1.1 出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合同费用。

5.1.2 出租方保证租赁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

且为自己合法所有或者对租赁物享有合法出租权。如租赁物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权

等知识产权的,出租方应当保证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的许可使用权,并将由软件著作

权人颁发的软件许可使用证书或其他软件许可使用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5.1.3 出租方应当保证租赁物的性能、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符合租赁用途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并负责对租赁物的保修和正常的软件版本升

级,以保证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5.1.4 租赁物的日常维护由出租方负责。租赁物如有损坏或故障,出租方在发

现后或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应当立即修复,以保证承租方正常使用。出租方如在收到

承租方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修复的,出租方应当向承租方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为合同费用的[ 1 ]%。

5.1.5 在满足与原租赁物同等功能的前提下,并征得承租方同意后,出租方可

以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进行更换。

5.2 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5.2.1 按时向出租方支付合同费用。

5.2.2 合理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出售、转租、转借。承租方将

(略) 、关联公司使用的,无需通知出租方, (略) 、关

联公司的使用行为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2.3 积极配合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护和改造工作。

5.2.4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从中国境内运出,且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

使用租赁物。如果承租方希望将租赁物从该指定地点迁移到承租方在中国境内的

另一个营业地,则承租方应当首先通知出租方并取得出租方对上述迁移的事先书

面同意。如无合理理由,出租方不得拒绝、延误或为上述迁移限定条件。出租方同

意,可暂时从租赁物所在地移开,只要该等租赁物仍然由承租方保管和控制。

5.2.5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对租赁物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包装和标记

6.1 出租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当具有适于长途运输的坚固且环保可回收包装材

料,出租方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腐、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

保租赁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约定的收货地点。

6.2 出租方在每件包装箱上标注以下标记/

6.3 出租方在每件包装箱中放入该箱的“开箱验货报告”,同时在第一件包装

箱中放入此次运输的所有箱件的“设备供货总单”,开箱验货报告包括的内容和条

目同上。

6.4 由出租方提供的技术文件须包装完好,能够经受多次正当操作装卸以及防

止湿气和雨水的侵害。出租方在每件包装箱上用文字或图示在显眼的位置表明需

要“小心轻放”、“正面朝上”、“注意防潮”等。

第七条 安装调测进度

7.1 出租物清单见附件一。

7.2 出租方应当根据租赁物安装调测进度表中规定的时间进行安装调测工作。

双方应当各指定一名代 (略) 理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事务,其工作计划由各方

代表协商制定。当发现技术问题或就技术问题发生争议时,各方代表应当分析原因、

分清责任并协商解决。设计、安装、调试及验收期间的工作进度、每天的主要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均须记录在工作日志上。工作日志每天的记录由各方代表

签字确认,各方保留一份。

7.3 租赁物安装前,承租方须准备好适当的场地和环境。若不满足条件,出租

方有权暂缓安装,并与承租方商定下一轮安装时间。

7.4 出租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租赁物的安装和调测,并对

承租方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承租方应当积极配合出租方,提供所需的条件和人

员,保证租赁物安装调测的顺利进行。

7.5 系统测试:租赁物安装完毕后,出租方需对租赁物的功能和性能进行必要

的测试,以确认租赁物能够达到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第八条 对租赁物的变更和添加

8.1 除非以下情况,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添加

或变更:

(1)该等添加或变更是法律所要求的;或

(2)该等添加或变更不会影响包括租赁物生产者在内的任何供应商对租赁物

的保证;或

(3)该等添加或变更不会降低租赁物的价值;或

(4)[ / ]。

8.2 法律所要求的添加应当随租赁物一并归还出租方并成为出租方财产,而不

得在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前拆除。如承租方因法律要求的添加或变更支付费用,可

要求出租方承担或分担。

8.3 除法律要求的添加或变更外,如果承租方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之前未拆除

对租赁物进行的添加或变更的部分,或未将对租赁物的任何变更恢复原状,则上述

添加或变更的部分在租赁物归还时属于出租方的财产。

第九条 租赁物归还要求

9.1 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有权选择归还租赁物,或者购买租赁物。

9.2 如果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归还租赁物,应当提前[ / ]日通知出租方,

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通知后,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组织人员到承租方指定

位于[ / ]的现场办理租赁物返还事宜,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9.3 承租方应当确保 (略) 于良好条件和操作状况,合理损耗及不可抗力造

成的损耗除外。否则,承租方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

为履行本合同,如 (略) 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本条相关规定:

10.1 个人信息种类:[ / ]。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期限为:[ / ];处

理方式为:[ / ] 以及本合同约定 (略) 理方式。

10.2 出租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不得超出约

(略) 理目的、处理 (略) 理。出租方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 (略) 理活

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

的泄露、篡改、丢失。

10.3 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或合同目的已经实现,出租

方应当按照#方的要求返还个人信息等数据或者予以删除(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

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

合同过 (略) 理的任何个人信息和数据。上述个人信息和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

不免除出租方其他义务。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转委 (略) 理个人信息和

数据。

10.4 (略) 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且不

得向境外提供。

10.5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数据安全事件的

情况时,出租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承租方及相关部门进 (略) 理。

10.6 承租方有权对出租方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 (略) 理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承租方检查发现出租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

规定或者双方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在一定期限

内整改。如果出租方未按照承租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承租方的相关要求,承租

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应当全额

赔偿。

10.7 出租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

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出租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

信息主体、承租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出租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0.8 出租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出租方提供的产品或服

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出租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当首先通过国家

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租赁物发生故障,出租方应当按照[ / ]向承租方支

付违约金。

11.2 出租方未按期将租赁物交付承租方使用的,每延迟一日,应当按合同费

用的[ / ]% 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11.3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承租方使用租赁

物侵犯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承租方应当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

当负责解决, 并赔偿承租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

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

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11.4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承租方继续使用租赁物的部

分或全部,出租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承租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租赁物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租赁物,使承租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租赁

物,或

(3)其它使承租方对租赁物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承租方受损利益、

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承租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出租方就承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

务。

11.5 因出租方原因使得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权利瑕疵,则承租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承担责任。

11.6 若承租方从事任何危害出租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的行为,出租方可以终

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责任。

11.7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租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承租方有权视情节

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

导致第三方向承租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出租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承租

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承租方(含承租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 (略) 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 (略) 络和信息安

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 (略) 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

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出

租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的情形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

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

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承租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11.8 如出租方违约,除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

外,还应当承担承租方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第十二条 保密

12.1 本合同所述的保密信息指一方(“接收方”)从另一方(“披露方”)获

悉的、对披露方而言具有专属性质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但是,保密信息不包

括如下信息:

(1)在依本合同披露之时,已以合法方式属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的;

(2)在依本合同披露之时,该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的;

(3)接收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负有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4)接收 (略) 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

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获益的。

12.2 接收方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

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

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

12.3 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

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

务。

12.4 接收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12.5 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

持续有效。

12.6 尽管有上述规定,承租方作为接收方向其关联方提供或披露出租方的资

料和信息的,不受本条规定的保密和不披露义务的约束。

12.7 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

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本合同双方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

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

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3.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

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责任。

13.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均有

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承租方住所地有管辖

(略) 起诉。

14.3 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 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承租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承租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

容为准。

15.2 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

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5.3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经合同双方书面

确认。

15.4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5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

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5.6 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

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

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

所有权。

15.7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

关系。

15.8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

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5.8.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

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15.8.2 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

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 (略) 系统记录为准)为通

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

送达时间。

(4)如采用承租方供 (略) 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

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承租方供 (略) 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

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

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电子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

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

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5.8.3 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出租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承租方:[ ]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手 机:[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

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5.9 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

起阅读和解释:

(1)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 (略) ,

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

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

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16.10 出租方保证出租方和/或其所代表的第三方(如有)接受不时修订的《中

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发布于“”

[http://**-PORTAL/account/login.do]),承租

方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出租方和/或其代表的第三

方(如有)进行不良行为 (略) 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 ]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

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承租方:[ ]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 ]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

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 (略) 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

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

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 (略) (略) 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略) 信

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 (略) 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略) 应用程

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 (略) 用户个人信

息保护规定》《 (略)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

关规定”)。

二、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

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

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

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 (略) 络(包括但不 (略) 、 (略) 、 (略) ,下同)

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

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 (略) 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

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或书面同意。

六、 (略) 提供 (略) 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

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

(略) 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

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 (略)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 (略) (略) 理

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 (略) 的合 (略) 理,不得超出 (略)

理目的、处理 (略) 理上述数据,严格遵 (略) 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

效、被撤销、终止, (略) 认为必要的情况下, (略) 的要

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

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 (略) 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

过 (略) 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

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 (略) 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

及贵公 (略) 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

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 (略) 和/或贵公司客户

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

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

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

保护管理工作,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

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

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

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

安全责任人发生 (略) 。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

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 (略) 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

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

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 (略) (略) 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 (略) 络发 (略)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 (略) 络、 (略) 制

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

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 (略) 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 (略) 的产品或服 (略) 络从事危害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 (略) 络安

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 (略) 络 (略) 络资源;

2、未 (略) 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 (略) 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

加;

4、制作、传播、 (略) 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 (略) 理活动;

8、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

24 小时内向有关部门 (略)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

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 (略) 许可,或 (略) (略) 络服务质

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

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

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

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

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 (略) 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 (略) 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

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 (略) 同意不得以任 (略) 的产品或

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

(略) 同意。

十七、本单 (略) 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

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

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

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 (略) 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略) 提供该等产

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

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略) 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

工作。

二十、本单位 (略) (略) 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

(略) 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 (略) 理数

据 (略) 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 (略) 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 (略) 络

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

有关政府主管 (略) 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

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

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

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

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中国电信 # 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

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

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 (略) 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

(“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

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四

廉洁协议

#方:中国电信[ (略) 宜城分]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为确保##双方在签订和履行《[ ]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

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方承诺

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 严格遵守中 (略) 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3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收受或变相收受#方提供的礼品、礼金(礼券)、有

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

方报销应当由#方或#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方安排的旅游或消

费娱乐活动;不参加#方宴请;不要求、不接受#方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

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方便;不要求、不接

受#方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1.4 #方工作人员应当督促并保证其亲属不收受或变相收受#方赠送的礼品、

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方索要

任何财物;不在#方报销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方安排的旅游或消

费娱乐活动;不参加#方宴请。

1.5 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方工作人员。

1.6 除#方依据合同依法披露外,不向#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方的任何

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1.7 #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或与#方或其工作人员串通,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方承诺

2.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2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

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当由#方、#方工作人员

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

活动;不宴请#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

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

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2.3 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方工作人员;不到#方工作人员家中或

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2.4 (略) 或任何单位、个人向#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2.5 除#方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

或要求其泄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2.6 不以任何方式与#方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方工作人员,为#方或其工

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2.7 除#方及其工作人员外,#方应当督促并保证与#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

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任一行为。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 ##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3.2 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方监察部门举报。#方监察

部门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 (略) 理 (略) 分。涉嫌犯罪的,依

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3 #方监察部门有权对合同签订及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

反本合同的行为。

3.4 如#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方有权视情节采取终止合同、将#方纳入#方

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否决#方参加#方其他项目的投标、参选和报价等 1 至 3 年

等措施。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若使用电子印章的,经双方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若#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方电子印章的本协议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方:[ ]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 1 页共 18 页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一、 响应函

二、 廉洁承诺书

三、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四、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五、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六、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七、 报价表


一、 响应函

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直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响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直接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 【我方承诺接受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响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6. 如确定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 我方承诺按照直接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 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响应,为保证直接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直接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与直接采购;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与直接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3.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略) 运行服务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4.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5.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直接采购活动;

6.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7.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8.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响应。

9.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0.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 (略) 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响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三、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根据规定使用本承诺书的项目,应将本承诺书作为不可偏离文件,并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 (略) 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略) 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 (略) (略) 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略) 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 (略) 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略) 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 (略)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略)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 (略) 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 (略) 络(包括但不 (略) 、 (略) 、 (略) ,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 (略) 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 (略) 提供 (略) 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 (略) 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 (略)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 (略)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 (略) 的合 (略) 理,不得超出 (略) 理目的、处理 (略) 理上述数据,严格遵 (略) 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 (略) 认为必要的情况下, (略) 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 (略) 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 (略) 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 (略) 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 (略) (略) 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 (略) 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 (略) 。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 (略) 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 (略) (略) 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 (略) 络发 (略)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 (略) 络、 (略) 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 (略) 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 (略) 的产品或服 (略) 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 (略) 络 (略) 络资源;

2、未 (略) 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 (略) 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 (略) 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 (略) 理活动;

8、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 (略)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 (略) 许可,或 (略) (略) 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 (略) 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 (略) 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 (略) 同意不得以任 (略) 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 (略) 同意。

十七、本单 (略) 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 (略) 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略) 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略) 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 (略) (略) 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略) 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 (略) 理数据 (略) 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 (略) 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 (略) 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 (略) 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 (略) 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 (略) 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 (略) 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1. (略) 络信息安全的采购项目,须要求供应商提交本承诺函,并作为实质性相应要求。

2.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原件。

2.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3.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 (略) )及香港、澳门、 (略) 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四、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与《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同步使用,软件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规使用权证明

序号

软件名称

软件类型

合法取得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

开源软件或第三方软件

开源许可协议及其说明;或第三方软件许可文件

2

3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应提供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 (略) )使用权的证明,证明文件顺序应与清单一一对应。

3. 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直接采购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五、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物资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序号

关键元器件名称

关键元器件型号及技术规格

关键元器件生产厂商及生产地

备注

1

CPU

2

GPU

3

NP芯片

……

注:在后续供应交付过程中,上述元器件来源情况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提供书面说明,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主要元器件的功能、性能等各类指标均不得低于原元器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2.采购人在直接采购文件中应将“主要元器件名称”列填写完整,如:服务器存储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动态存储)、SSD硬盘(固态储存)、HDD硬盘(固态储存)、 (略) 卡、Raid卡、GPU卡、BIOS、BMC卡等;网络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射频收发模块、光模块、激光器芯片、NP芯片、交换芯片、内存 等;固网终端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主芯片、wifi芯片、DDR、FLASH、语音芯片等。]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表格所列明的关键元器件类型提供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供应商、生产地等信息,如同一类型关键元器件存在多家供应商渠道及多款产品,需要分别提供所有供应商及产品型号信息。

3. 代理商响应的,需由制造商提供本清单。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 (略) )及香港、澳门、 (略) 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 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六、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致:【中国电信[ ]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书,如违反,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1. 就【(采购项目名称)】(“本项目”),本单位承诺按照直接采购文件及合同/协议履行知识产权相关义务和责任。

2. 本单位承诺并保证,本项目参与响应的产 (略) 交付的所有项目产品相关成果(合称“项目标的”),本单位均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或者已从相关权利人获得合法充分的授权。本单位按照本项目直接采购文件及合同/协议约定将 (略) 以及贵公司采购、占有、使用、 (略) 分项目标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 (略) 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

3. 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了项目标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利的一切授权费用。本单位承诺按直接采购文件及合同/ (略) 提供技术文档并提供技术支持。

4. 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 (略) 客户(含最终客户,下同)采购、占有、使用、 (略) 分项目标的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由本单位负责解决, (略) 客户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5.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 (略) 或贵公司客户继续使用项目标的的部分或全部的,本单位承诺采取以下措施:

(1) (略) 客户免费获得使用项目标的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项目标的, (略) 客户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项目标的,或

(3) (略) 客户对项目标的拥有合法使用权, (略) 或贵公司客户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本单位采取上述措施不 (略) 和/或贵公司客户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6.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相关权利人(如有,相关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权利人、商标权权利人、专利权权利人、专利申请权权利人,下同)接受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发布于“”[http://**])的约束,贵公司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本单位和/或上述制造商、权利人进行不良行为 (略) 理。

7. 本单位承诺与本单位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相关权利人(如有)参照签订此类《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并督促上述制造商、权利人履行相应责任。否则,本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

编制要求:

1.代理商参与响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2.参与响应的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 (略) )及香港、澳门、 (略) 使用代理商参与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七、 报价表

报价表

序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不含税单价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含税总价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项目编号:

【 (略) 乡镇社会治安监控及秸秆禁烧(蓝天卫士)项目 (略) 元】

直接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略) 宜城分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24129



目 录

第一章 响应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响应邀请书

【供应商名称】 :湖北 (略)

【 (略) 宜城分公司】公司 [采购人名称]就【 (略) 乡镇社会治安监控及秸秆禁烧(蓝天卫士)项目 (略) 元】项目(项目编号:【 】)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 (略) 参加本项目采购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 (略) 乡镇社会治安监控及蓝天卫士(秸秆禁烧) (略) 高空球机的建设要求,在铁塔顶上安装高空球机,进行秸秆禁烧视频监控。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等]:租赁50个铁塔,在铁塔顶上安装高空球机,服务期三年,租费按照2500元/个/年进行核算,一年的租赁费用12.#元,现需租赁三年,费用合计37.#元(不含税)。

2. 直接采购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

2.2 获取地点: (略) 三楼会议室 。

2.3 获取方式: 现场递交或邮寄 。

3. 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

3.2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略) 三楼会议室 。

4. 供应商注册

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供应商注册。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宜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略) 振兴大道321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王涛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采购人: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2024 年 12 月 18 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采购人单位名称: (略) 宜城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

直接采购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响应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逐一列明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4

响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逐一列明响应文件的组成]

[明确响应文件的编制、盖章或者签字的具体要求]

[明确响应文件的式样、密封、标记的具体要求,如响应文件的形式纸质/电子文件/扫描件,正副本的要求等]

【 】

5

响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响应有效期为【30】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报价具体要求

【 不高于最高限价 】

6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电子邮件/传真……】

7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4年 12 月 18 日 9 点 0 分

地点: [递交纸质文件的须载明具体地点]

8

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12 月 日 点 分

地点: [递交纸质文件的须载明具体地点]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合同

合同签订地:[ ]

出租方:[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承租方:[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 ]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及用途

1.1 租赁标的物:[ ](“租赁物”),具体见附件一“ ”。

1.2 租赁物用途:[ ]

1.3 租赁物使用地点:[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续展

2.1 租赁期限[ ],自[ ]起算。

2.2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可以继续承租租赁物,但应当于期满前[ ]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续展通知书,续展后的租赁期限(“续租期”)以续展通知为准,如续展通知未明确续租期,则视为续租期与本合同租赁期限相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内容对于续租期仍有约束力。

第三条 合同费用及支付

3.1 本合同费用(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元],¥[ 元]包括:

(1)租赁物的租赁费用、软件许可使用费用。

(2)租赁物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返还费用。

(3)租赁物的安装调试费用。

(4)培训费用。

(5)出租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合同费用已包括承租方就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事宜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出租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费用(含税价)相应变更。

3.2 合同费用的所有支付由承租方以[ 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

方式付至出租方。出租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出租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3.3 承租方应当于收到出租方交付的租赁物并验收合格后[ ]日内,根据出

租方向承租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出租方支付合

同费用。

3.4 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租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

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承租方,送达日期以承租方签收日

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

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承租方无法抵扣的,出租方还应当赔偿承租方由此遭

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5 如出租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

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承租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出租方应当及时更换

,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 3.4 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租方应当按照

第 3.4 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

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承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6 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出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承租

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承租方损

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 ](银行转账、电

汇、支票等)方式付至承租方。

3.7 若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则承租方有权以其到期

债务抵销出租方的到期债务,抵销自承租方通知到达出租方时生效。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

4.1 租赁物交付见附件一。

4.2 出租方应当提前与承租方沟通发货时间,在征得承租方同意后,应当在租

赁物发运前[ / ]小时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箱数等)以信函、电报或传真等

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及时做好准备,在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指定地点

后及时检验和签收租赁物。如承租方变更交付地点,应当在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

前[ / ]日内通知出租方。

4.3 租赁物到货时,出租方应当向承租方提交两份到货证明原件。承租方代表

检查租赁物的外箱包装是否完好,并根据到货证明核对到货的箱数,在到货证明原

件上签字并将其中的一份原件退还给出租方。承租方代表在到货证明原件上签字

仅具有证明承租方在某一日期所收到的租赁物箱数以及箱体是否严重破损的作用。

承租方如发现外箱包装受损和/或箱数不符,应当立即通知出租方当地人员到现场

(略) 理。

4.4 承租方在租赁物运抵本合同第 4.2 条指定的地点后,在[ / ]个工作日内

通知出租方人员并一起开箱验收。开箱验收无误,则当日即为租赁物到货日,并签

署开箱验收证明。各方一致确认,承租方开展的前述验收工作均不免除出租方对租

赁物质量瑕疵的保证义务。如开箱验收时发现租赁物有损毁或缺漏,出租方应当自

接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 / ]日内将合格的租赁物运抵承租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相

应的费用。

4.5 在承租方正式签署开箱验收证明之前,租赁物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出租方

承担。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5.1.1 出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合同费用。

5.1.2 出租方保证租赁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

且为自己合法所有或者对租赁物享有合法出租权。如租赁物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权

等知识产权的,出租方应当保证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的许可使用权,并将由软件著作

权人颁发的软件许可使用证书或其他软件许可使用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5.1.3 出租方应当保证租赁物的性能、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符合租赁用途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并负责对租赁物的保修和正常的软件版本升

级,以保证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5.1.4 租赁物的日常维护由出租方负责。租赁物如有损坏或故障,出租方在发

现后或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应当立即修复,以保证承租方正常使用。出租方如在收到

承租方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修复的,出租方应当向承租方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为合同费用的[ 1 ]%。

5.1.5 在满足与原租赁物同等功能的前提下,并征得承租方同意后,出租方可

以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进行更换。

5.2 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5.2.1 按时向出租方支付合同费用。

5.2.2 合理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出售、转租、转借。承租方将

(略) 、关联公司使用的,无需通知出租方, (略) 、关

联公司的使用行为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2.3 积极配合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护和改造工作。

5.2.4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从中国境内运出,且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

使用租赁物。如果承租方希望将租赁物从该指定地点迁移到承租方在中国境内的

另一个营业地,则承租方应当首先通知出租方并取得出租方对上述迁移的事先书

面同意。如无合理理由,出租方不得拒绝、延误或为上述迁移限定条件。出租方同

意,可暂时从租赁物所在地移开,只要该等租赁物仍然由承租方保管和控制。

5.2.5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对租赁物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包装和标记

6.1 出租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当具有适于长途运输的坚固且环保可回收包装材

料,出租方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腐、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

保租赁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约定的收货地点。

6.2 出租方在每件包装箱上标注以下标记/

6.3 出租方在每件包装箱中放入该箱的“开箱验货报告”,同时在第一件包装

箱中放入此次运输的所有箱件的“设备供货总单”,开箱验货报告包括的内容和条

目同上。

6.4 由出租方提供的技术文件须包装完好,能够经受多次正当操作装卸以及防

止湿气和雨水的侵害。出租方在每件包装箱上用文字或图示在显眼的位置表明需

要“小心轻放”、“正面朝上”、“注意防潮”等。

第七条 安装调测进度

7.1 出租物清单见附件一。

7.2 出租方应当根据租赁物安装调测进度表中规定的时间进行安装调测工作。

双方应当各指定一名代 (略) 理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事务,其工作计划由各方

代表协商制定。当发现技术问题或就技术问题发生争议时,各方代表应当分析原因、

分清责任并协商解决。设计、安装、调试及验收期间的工作进度、每天的主要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均须记录在工作日志上。工作日志每天的记录由各方代表

签字确认,各方保留一份。

7.3 租赁物安装前,承租方须准备好适当的场地和环境。若不满足条件,出租

方有权暂缓安装,并与承租方商定下一轮安装时间。

7.4 出租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租赁物的安装和调测,并对

承租方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承租方应当积极配合出租方,提供所需的条件和人

员,保证租赁物安装调测的顺利进行。

7.5 系统测试:租赁物安装完毕后,出租方需对租赁物的功能和性能进行必要

的测试,以确认租赁物能够达到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第八条 对租赁物的变更和添加

8.1 除非以下情况,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添加

或变更:

(1)该等添加或变更是法律所要求的;或

(2)该等添加或变更不会影响包括租赁物生产者在内的任何供应商对租赁物

的保证;或

(3)该等添加或变更不会降低租赁物的价值;或

(4)[ / ]。

8.2 法律所要求的添加应当随租赁物一并归还出租方并成为出租方财产,而不

得在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前拆除。如承租方因法律要求的添加或变更支付费用,可

要求出租方承担或分担。

8.3 除法律要求的添加或变更外,如果承租方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之前未拆除

对租赁物进行的添加或变更的部分,或未将对租赁物的任何变更恢复原状,则上述

添加或变更的部分在租赁物归还时属于出租方的财产。

第九条 租赁物归还要求

9.1 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有权选择归还租赁物,或者购买租赁物。

9.2 如果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归还租赁物,应当提前[ / ]日通知出租方,

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通知后,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组织人员到承租方指定

位于[ / ]的现场办理租赁物返还事宜,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9.3 承租方应当确保 (略) 于良好条件和操作状况,合理损耗及不可抗力造

成的损耗除外。否则,承租方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

为履行本合同,如 (略) 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本条相关规定:

10.1 个人信息种类:[ / ]。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期限为:[ / ];处

理方式为:[ / ] 以及本合同约定 (略) 理方式。

10.2 出租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不得超出约

(略) 理目的、处理 (略) 理。出租方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 (略) 理活

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

的泄露、篡改、丢失。

10.3 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或合同目的已经实现,出租

方应当按照#方的要求返还个人信息等数据或者予以删除(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

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

合同过 (略) 理的任何个人信息和数据。上述个人信息和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

不免除出租方其他义务。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转委 (略) 理个人信息和

数据。

10.4 (略) 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且不

得向境外提供。

10.5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数据安全事件的

情况时,出租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承租方及相关部门进 (略) 理。

10.6 承租方有权对出租方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 (略) 理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承租方检查发现出租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

规定或者双方 (略) 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在一定期限

内整改。如果出租方未按照承租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承租方的相关要求,承租

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应当全额

赔偿。

10.7 出租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

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出租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

信息主体、承租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出租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0.8 出租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出租方提供的产品或服

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出租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当首先通过国家

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租赁物发生故障,出租方应当按照[ / ]向承租方支

付违约金。

11.2 出租方未按期将租赁物交付承租方使用的,每延迟一日,应当按合同费

用的[ / ]% 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11.3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承租方使用租赁

物侵犯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承租方应当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

当负责解决, 并赔偿承租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

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

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11.4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承租方继续使用租赁物的部

分或全部,出租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承租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租赁物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租赁物,使承租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租赁

物,或

(3)其它使承租方对租赁物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承租方受损利益、

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承租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出租方就承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

务。

11.5 因出租方原因使得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权利瑕疵,则承租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承担责任。

11.6 若承租方从事任何危害出租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的行为,出租方可以终

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责任。

11.7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租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承租方有权视情节

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

导致第三方向承租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出租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承租

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承租方(含承租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 (略) 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 (略) 络和信息安

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 (略) 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

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出

租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的情形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

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

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承租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11.8 如出租方违约,除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

外,还应当承担承租方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第十二条 保密

12.1 本合同所述的保密信息指一方(“接收方”)从另一方(“披露方”)获

悉的、对披露方而言具有专属性质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但是,保密信息不包

括如下信息:

(1)在依本合同披露之时,已以合法方式属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的;

(2)在依本合同披露之时,该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的;

(3)接收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负有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4)接收 (略) 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

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获益的。

12.2 接收方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

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

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

12.3 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

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

务。

12.4 接收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12.5 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

持续有效。

12.6 尽管有上述规定,承租方作为接收方向其关联方提供或披露出租方的资

料和信息的,不受本条规定的保密和不披露义务的约束。

12.7 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

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本合同双方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

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

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3.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

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责任。

13.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均有

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承租方住所地有管辖

(略) 起诉。

14.3 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 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承租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承租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

容为准。

15.2 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

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5.3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经合同双方书面

确认。

15.4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5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

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5.6 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

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

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

所有权。

15.7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

关系。

15.8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

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5.8.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

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15.8.2 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

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 (略) 系统记录为准)为通

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

送达时间。

(4)如采用承租方供 (略) 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

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承租方供 (略) 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

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

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电子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

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

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5.8.3 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出租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承租方:[ ]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手 机:[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

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5.9 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

起阅读和解释:

(1)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 (略) ,

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

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

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16.10 出租方保证出租方和/或其所代表的第三方(如有)接受不时修订的《中

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发布于“”

[http://**-PORTAL/account/login.do]),承租

方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出租方和/或其代表的第三

方(如有)进行不良行为 (略) 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 ]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

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承租方:[ ]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 ]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

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 (略) 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

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

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 (略) (略) 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略) 信

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 (略) 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略) 应用程

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 (略) 用户个人信

息保护规定》《 (略)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

关规定”)。

二、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

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

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

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 (略) 络(包括但不 (略) 、 (略) 、 (略) ,下同)

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

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 (略) 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

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或书面同意。

六、 (略) 提供 (略) 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

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

(略) 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

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 (略)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 (略) (略) 理

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 (略) 的合 (略) 理,不得超出 (略)

理目的、处理 (略) 理上述数据,严格遵 (略) 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

效、被撤销、终止, (略) 认为必要的情况下, (略) 的要

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

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 (略) 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

过 (略) 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

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 (略) 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

及贵公 (略) 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

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 (略) 和/或贵公司客户

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

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

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

保护管理工作,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

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

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

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

安全责任人发生 (略) 。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

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 (略) 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

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

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 (略) (略) 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 (略) 络发 (略)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 (略) 络、 (略) 制

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

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 (略) 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 (略) 的产品或服 (略) 络从事危害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 (略) 络安

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 (略) 络 (略) 络资源;

2、未 (略) 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 (略) 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

加;

4、制作、传播、 (略) 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 (略) 理活动;

8、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

24 小时内向有关部门 (略)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

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 (略) 许可,或 (略) (略) 络服务质

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

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

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

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

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 (略) 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 (略) 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

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 (略) 同意不得以任 (略) 的产品或

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

(略) 同意。

十七、本单 (略) 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

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

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

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 (略) 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略) 提供该等产

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

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略) 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

工作。

二十、本单位 (略) (略) 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

(略) 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 (略) 理数

据 (略) 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 (略) 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 (略) 络

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

有关政府主管 (略) 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

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

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

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

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中国电信 # 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

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

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 (略) 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

(“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

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四

廉洁协议

#方:中国电信[ (略) 宜城分]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为确保##双方在签订和履行《[ ]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

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方承诺

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 严格遵守中 (略) 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3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收受或变相收受#方提供的礼品、礼金(礼券)、有

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

方报销应当由#方或#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方安排的旅游或消

费娱乐活动;不参加#方宴请;不要求、不接受#方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

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方便;不要求、不接

受#方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1.4 #方工作人员应当督促并保证其亲属不收受或变相收受#方赠送的礼品、

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方索要

任何财物;不在#方报销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方安排的旅游或消

费娱乐活动;不参加#方宴请。

1.5 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方工作人员。

1.6 除#方依据合同依法披露外,不向#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方的任何

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1.7 #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或与#方或其工作人员串通,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方承诺

2.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2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

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当由#方、#方工作人员

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

活动;不宴请#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

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

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2.3 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方工作人员;不到#方工作人员家中或

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2.4 (略) 或任何单位、个人向#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2.5 除#方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方、#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

或要求其泄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2.6 不以任何方式与#方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方工作人员,为#方或其工

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2.7 除#方及其工作人员外,#方应当督促并保证与#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

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任一行为。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 ##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3.2 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方监察部门举报。#方监察

部门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 (略) 理 (略) 分。涉嫌犯罪的,依

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3 #方监察部门有权对合同签订及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

反本合同的行为。

3.4 如#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方有权视情节采取终止合同、将#方纳入#方

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否决#方参加#方其他项目的投标、参选和报价等 1 至 3 年

等措施。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若使用电子印章的,经双方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若#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方电子印章的本协议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方:[ ]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 1 页共 18 页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一、 响应函

二、 廉洁承诺书

三、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四、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五、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六、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七、 报价表


一、 响应函

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直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响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直接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 【我方承诺接受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响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6. 如确定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 我方承诺按照直接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 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响应,为保证直接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直接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与直接采购;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与直接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3.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略) 运行服务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4.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5.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直接采购活动;

6.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7.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8.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响应。

9.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0.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 (略) 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响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三、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根据规定使用本承诺书的项目,应将本承诺书作为不可偏离文件,并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 (略) 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略) 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 (略) (略) 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略) 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 (略) 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略) 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 (略)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略)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 (略) 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 (略) 络(包括但不 (略) 、 (略) 、 (略) ,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 (略) 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 (略) 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 (略) 提供 (略) 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 (略) 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 (略)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 (略)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 (略) 的合 (略) 理,不得超出 (略) 理目的、处理 (略) 理上述数据,严格遵 (略) 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 (略) 认为必要的情况下, (略) 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 (略) 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 (略) 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 (略) 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 (略) (略) 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 (略) 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 (略) 。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 (略) 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 (略) (略) 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 (略) 络发 (略)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 (略) 络、 (略) 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 (略) 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 (略) 的产品或服 (略) 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 (略) 络 (略) 络资源;

2、未 (略) 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 (略) 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 (略) 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 (略) 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 (略) 理活动;

8、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 (略)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 (略) 许可,或 (略) (略) 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 (略) 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 (略) 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 (略) 同意不得以任 (略) 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 (略) 同意。

十七、本单 (略) 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 (略) 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略) 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略) 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 (略) (略) 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略) 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 (略) 理数据 (略) 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 (略) 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 (略) 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 (略) 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 (略) 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 (略) 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 (略) 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 (略)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1. (略) 络信息安全的采购项目,须要求供应商提交本承诺函,并作为实质性相应要求。

2.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原件。

2.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3.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 (略) )及香港、澳门、 (略) 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四、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与《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同步使用,软件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规使用权证明

序号

软件名称

软件类型

合法取得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

开源软件或第三方软件

开源许可协议及其说明;或第三方软件许可文件

2

3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应提供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 (略) )使用权的证明,证明文件顺序应与清单一一对应。

3. 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直接采购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五、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物资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序号

关键元器件名称

关键元器件型号及技术规格

关键元器件生产厂商及生产地

备注

1

CPU

2

GPU

3

NP芯片

……

注:在后续供应交付过程中,上述元器件来源情况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提供书面说明,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主要元器件的功能、性能等各类指标均不得低于原元器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2.采购人在直接采购文件中应将“主要元器件名称”列填写完整,如:服务器存储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动态存储)、SSD硬盘(固态储存)、HDD硬盘(固态储存)、 (略) 卡、Raid卡、GPU卡、BIOS、BMC卡等;网络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射频收发模块、光模块、激光器芯片、NP芯片、交换芯片、内存 等;固网终端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主芯片、wifi芯片、DDR、FLASH、语音芯片等。]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表格所列明的关键元器件类型提供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供应商、生产地等信息,如同一类型关键元器件存在多家供应商渠道及多款产品,需要分别提供所有供应商及产品型号信息。

3. 代理商响应的,需由制造商提供本清单。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 (略) )及香港、澳门、 (略) 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 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六、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致:【中国电信[ ]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书,如违反,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1. 就【(采购项目名称)】(“本项目”),本单位承诺按照直接采购文件及合同/协议履行知识产权相关义务和责任。

2. 本单位承诺并保证,本项目参与响应的产 (略) 交付的所有项目产品相关成果(合称“项目标的”),本单位均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或者已从相关权利人获得合法充分的授权。本单位按照本项目直接采购文件及合同/协议约定将 (略) 以及贵公司采购、占有、使用、 (略) 分项目标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 (略) 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

3. 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了项目标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利的一切授权费用。本单位承诺按直接采购文件及合同/ (略) 提供技术文档并提供技术支持。

4. 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 (略) 客户(含最终客户,下同)采购、占有、使用、 (略) 分项目标的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由本单位负责解决, (略) 客户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5.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 (略) 或贵公司客户继续使用项目标的的部分或全部的,本单位承诺采取以下措施:

(1) (略) 客户免费获得使用项目标的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项目标的, (略) 客户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项目标的,或

(3) (略) 客户对项目标的拥有合法使用权, (略) 或贵公司客户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本单位采取上述措施不 (略) 和/或贵公司客户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6.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相关权利人(如有,相关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权利人、商标权权利人、专利权权利人、专利申请权权利人,下同)接受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发布于“”[http://**])的约束,贵公司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本单位和/或上述制造商、权利人进行不良行为 (略) 理。

7. 本单位承诺与本单位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相关权利人(如有)参照签订此类《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并督促上述制造商、权利人履行相应责任。否则,本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

编制要求:

1.代理商参与响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2.参与响应的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 (略) )及香港、澳门、 (略) 使用代理商参与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七、 报价表

报价表

序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不含税单价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含税总价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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