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志琴与劳动争议一案
邓志琴与劳动争议一案
杭州筑艺 (略) :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邓志琴与你单位的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2788号],申请人邓志琴要求你单位支付:1.拖欠的工资(略)元,绩效(管理费)(略)元;2.违法辞退赔偿金(略)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案定于2025年3月19日14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 (略) (略) 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一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略)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杭州筑艺 (略) :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邓志琴与你单位的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2788号],申请人邓志琴要求你单位支付:1.拖欠的工资(略)元,绩效(管理费)(略)元;2.违法辞退赔偿金(略)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案定于2025年3月19日14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 (略) (略) 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一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略)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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