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规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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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规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山西省 (略)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整合规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晋医保函〔2024〕83号


各市 (略) 、卫生健康委,省医保中心,省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根据国家 (略) 《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整合规范如下:

  一、整合规范“临床量表评估(自评)”等2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1),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

  二、取消“记忆力评定”等12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2)。

  三、修订“诊察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3)。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和“一日清单”制度。严禁擅自提高价格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

  五、本通知自2025年1月20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整合规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取消“记忆力评定”等12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3.修订“诊察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山西省 (略)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西省 (略)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整合规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晋医保函〔2024〕83号


各市 (略) 、卫生健康委,省医保中心,省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根据国家 (略) 《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整合规范如下:

  一、整合规范“临床量表评估(自评)”等2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1),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

  二、取消“记忆力评定”等12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2)。

  三、修订“诊察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3)。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和“一日清单”制度。严禁擅自提高价格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

  五、本通知自2025年1月20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整合规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取消“记忆力评定”等12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3.修订“诊察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山西省 (略)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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