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一期EPC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谷城县2024年城镇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一期)EPC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GC-JSGC(略)FJ-(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谷城县2024年城镇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一期)EPC总承包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谷城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谷城县发 (略) 关于谷城县2024年城镇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谷发改审批[2024]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招标人为 谷城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阳光 (略) 、 (略) 小区、 (略) 、 (略) (略) 、筑阳 (略) 、金都开 (略) 、建材 (略) 、 (略) 建设规模:本标段共涉及 (略) ,20栋房屋,476户,建筑面积6.(略)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供水管道、供电管线、燃气管线、雨污管道、通信管线、道路、充电桩、照明设施、绿化、 (略) 域修缮、养老扶幼服务设施、公共场地建设、无障碍改造、智能化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 。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初步设计方案内所有内容及工程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竣工图编制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施工环境协调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改造工程要充分征求当地居民意见,竣工验收时要对当地居民做针对改造结果的满意度调查,当地居民满意度不得低于 95%,以确保改造工程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 标段划分:二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1)营业执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 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 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略) 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 (4)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设计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略) 的中标公 (略) 址或省级 (略) 场 (略) 登记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6)其他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施工负责人: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略)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职称或 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④施工员持有 土建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持有 土建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⑤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⑥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⑦管理人员社保证明等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有 (略) 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9月~2024年11月)。 (7)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者“中国执行 (略) ”(网址: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与诚 (略)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只可就本招标项目四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进入 (略) (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8081/fwzx/(略)/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 25日00:00至2024年12月 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 (略) ”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 (略) ”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或谷城县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确定中标单位。。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略) (略) 、谷城县公共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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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 ||||||||||||||||
备注:/ |
谷城县2024年城镇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一期)EPC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GC-JSGC(略)FJ-(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谷城县2024年城镇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一期)EPC总承包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谷城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谷城县发 (略) 关于谷城县2024年城镇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谷发改审批[2024]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招标人为 谷城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阳光 (略) 、 (略) 小区、 (略) 、 (略) (略) 、筑阳 (略) 、金都开 (略) 、建材 (略) 、 (略) 建设规模:本标段共涉及 (略) ,20栋房屋,476户,建筑面积6.(略)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供水管道、供电管线、燃气管线、雨污管道、通信管线、道路、充电桩、照明设施、绿化、 (略) 域修缮、养老扶幼服务设施、公共场地建设、无障碍改造、智能化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 。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初步设计方案内所有内容及工程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竣工图编制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施工环境协调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改造工程要充分征求当地居民意见,竣工验收时要对当地居民做针对改造结果的满意度调查,当地居民满意度不得低于 95%,以确保改造工程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 标段划分:二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1)营业执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 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 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略) 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 (4)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设计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略) 的中标公 (略) 址或省级 (略) 场 (略) 登记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6)其他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施工负责人: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略)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职称或 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④施工员持有 土建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持有 土建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⑤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⑥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⑦管理人员社保证明等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有 (略) 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9月~2024年11月)。 (7)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者“中国执行 (略) ”(网址: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与诚 (略)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只可就本招标项目四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进入 (略) (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8081/fwzx/(略)/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 25日00:00至2024年12月 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 (略) ”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 (略) ”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或谷城县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确定中标单位。。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略) (略) 、谷城县公共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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