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管理系统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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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系统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营管理系统二期(招标编号:GKHK-24H585)招标人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运营管理系统二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和数量:运营管理系统二期,1套

(2)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交货地点: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交 货 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完成软硬件交货并验收,通过#方验收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若投标人作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4)#方须提供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总体集成。

(2)财务要求:应提交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内审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其他要求:

1)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2)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必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或其他查询系统的相关信息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09时至2024年12月30日16时登# (略) 电子招 (略) (http://**)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 (略) 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在 (略) 电子招 (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 (略) 账号:#2978

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供应商名称”。

4.3 投标人必须在 (略) 电子招 (略) 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 (略) 电子招 (略) 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 (略) 电子招 (略) 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略) 北陵大街中汇广场A座1601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略) 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陵北街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崔旺

电 话:024-#

传 真:024-#

电子邮件:*@*v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8层

邮编:#

联系人:张浩森、车姝锜、姚子良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

备用咨询电话:010-#

咨询邮箱:*@*63.com


,辽宁, (略) , (略) , (略) , (略) ,沈阳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营管理系统二期(招标编号:GKHK-24H585)招标人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运营管理系统二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和数量:运营管理系统二期,1套

(2)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交货地点: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交 货 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完成软硬件交货并验收,通过#方验收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若投标人作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4)#方须提供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总体集成。

(2)财务要求:应提交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内审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其他要求:

1)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2)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必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或其他查询系统的相关信息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09时至2024年12月30日16时登# (略) 电子招 (略) (http://**)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 (略) 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在 (略) 电子招 (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 (略) 账号:#2978

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供应商名称”。

4.3 投标人必须在 (略) 电子招 (略) 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 (略) 电子招 (略) 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 (略) 电子招 (略) 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略) 北陵大街中汇广场A座1601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略) 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陵北街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崔旺

电 话:024-#

传 真:024-#

电子邮件:*@*v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8层

邮编:#

联系人:张浩森、车姝锜、姚子良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

备用咨询电话:010-#

咨询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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