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发展-公开招标华侨大学丰泽“一带一路”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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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发展-公开招标华侨大学丰泽“一带一路”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建信发展-公开招标-JXFZ2024-QZ0145-华侨大学(丰泽)“一带一路”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 (略) :福建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华侨大学(丰泽)“ (略) ”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9.#元,招标人为华侨大学(泉州)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97.#元;最高限价:369.#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侨大学(丰泽)“ (略) ”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侨大学(丰泽)“ (略) ”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函: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投标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提供资格承诺函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提供资格承诺函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提供资格承诺函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③提供资格承诺函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9.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省外入闽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通知要求进行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

12.资格承诺函(若有):本项目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选择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按资格审查 (略) 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31日17时30 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请登录《 (略) 》(http://**)进行实名登记,供应商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 (略) 址:http://**/register/supplier,注册后可进行项目报名,平台服务费人民币¥300元,缴费成功并可下载标书即为报名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0592-#;注册报名如遇问题请联系江小姐,电话:059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建信发展(厦门) (略) 开标厅( (略) (略) 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建信发展(厦门) (略) ( (略) (略) 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开标厅。

七、其他

1.采购需求

华侨大学(丰泽)“ (略) ”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1 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项目联系人:林琪钧、王玲玲、叶鲜鲜

联系方式:059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侨大学(泉州) (略)

地 址: (略) (略) 269号华侨大学产业楼

联 系 人:雷老师

电 话:05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 (略)

地 址: (略) (略) 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

联 系 人: 林琪钧、王玲玲、叶鲜鲜

电 话: #

电子邮件: *@*nduc.com

建信发展-公开招标-JXFZ2024-QZ0145-华侨大学(丰泽)“一带一路”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 (略) :福建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华侨大学(丰泽)“ (略) ”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9.#元,招标人为华侨大学(泉州)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97.#元;最高限价:369.#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侨大学(丰泽)“ (略) ”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侨大学(丰泽)“ (略) ”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函: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投标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提供资格承诺函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提供资格承诺函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提供资格承诺函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③提供资格承诺函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9.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省外入闽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通知要求进行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

12.资格承诺函(若有):本项目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选择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按资格审查 (略) 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31日17时30 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请登录《 (略) 》(http://**)进行实名登记,供应商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 (略) 址:http://**/register/supplier,注册后可进行项目报名,平台服务费人民币¥300元,缴费成功并可下载标书即为报名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0592-#;注册报名如遇问题请联系江小姐,电话:059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建信发展(厦门) (略) 开标厅( (略) (略) 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建信发展(厦门) (略) ( (略) (略) 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开标厅。

七、其他

1.采购需求

华侨大学(丰泽)“ (略) ”侨泽园2号楼(产业大楼)改造项目,1 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项目联系人:林琪钧、王玲玲、叶鲜鲜

联系方式:059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侨大学(泉州) (略)

地 址: (略) (略) 269号华侨大学产业楼

联 系 人:雷老师

电 话:05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 (略)

地 址: (略) (略) 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

联 系 人: 林琪钧、王玲玲、叶鲜鲜

电 话: #

电子邮件: *@*ndu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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