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252辆小型乘用车选取评估公司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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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252辆小型乘用车选取评估公司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 (略) 财茂 (略) 处置252辆小 (略) 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项目业 (略) 财茂 (略)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财茂 (略) 处置252辆小 (略) 项目
2.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财茂 (略) 处置252辆小型乘用车进 (略) 置评估,现需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2.3项目地点: (略)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关成果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并有能力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3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前一名企业报名;
3.6不允许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将本次比选合同分包或转包;
3.7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9日,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 (略) 1102室(地址: (略) (略) 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4.2 获取比选文件时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出售,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 14时00分,地点为 (略) 开标室( (略) 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 (略) (略) 站和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略) 216号
联 系 人:袁璐
联系电话:0311-*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联 系 人:夏寒
联系电话:0311-*
1.比选条件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 (略) 财茂 (略) 处置252辆小 (略) 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项目业 (略) 财茂 (略)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财茂 (略) 处置252辆小 (略) 项目
2.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财茂 (略) 处置252辆小型乘用车进 (略) 置评估,现需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2.3项目地点: (略)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关成果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并有能力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3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前一名企业报名;
3.6不允许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将本次比选合同分包或转包;
3.7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9日,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 (略) 1102室(地址: (略) (略) 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4.2 获取比选文件时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出售,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 14时00分,地点为 (略) 开标室( (略) 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 (略) (略) 站和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略) 216号
联 系 人:袁璐
联系电话:0311-*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联 系 人:夏寒
联系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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