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州市国资国企“无诈国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国资委〔2024〕103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 (略) 国资国企“无诈国企”工作方案》 (略) 国资委第1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国资委
2024年12月19日
(略) 国资国企“无诈国企”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 (略) 络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 (略) 反诈会议工作部署,推动国资国企反诈工作常态化,决定在国资国企系统开展“无诈国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反诈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由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国资委分管领导和各国有企业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国资 (略) (略) 属国有企业相关部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国资国企系统反诈工作。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 (略) 络诈骗是可防性犯罪”理念,以“两个100%”为目标,组织开展国资国企系统“无诈国企”工作,实现国企 (略) 络诈骗犯罪防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国资国企系 (略) 络无受骗率达到100%,切实保障企业及员工的财产安全。
三、开展对象
市属国有企业、未列入反诈成员单位的党建归口管理国有企业
四、主要内容
(一)突出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防诈骗工作机制,明确涉企诈骗 (略) 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诈骗行为发生时能够迅速行动,及时有效应对。
2.加强重点岗位安全管理。对财务、金融、网络运营等重点岗位和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重点岗位新入职员工要组织岗前反诈培训。
3.关心关注高风险个人。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对境外工作人员、有赌博史、大额债务或生活发生变故、行为异常的员工进行重点关注。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建立用好宣传阵地。在内部办公、食堂、宿舍、会议室等工 (略) 域及国有的商场、工地、医院、文化场馆等人员集聚场所,通过设置反诈标识标牌、电子屏等方式开展反诈宣教。
2.提高宣传针对性。把反诈工作作为企业管理文化建设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反诈知识集中宣讲、专项培训等相关工作,对电信诈骗的新手段、新方法,及时通报,针对性采取预防反诈措施。
(三)加强教育管理
1.党纪学习教育。将反诈骗教育纳入党员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发挥表率作用。
2.实施家庭联动。开展国企员工“无诈家庭”倡议活动,鼓励员工将反诈骗知识带回家庭,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共同营造清朗家风,从源头上预防诈骗案件发生。
3.心理健康支持。通过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和法治教育活动,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诈骗受害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国企要提高政治站位,牢 (略) 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结合实际和职能要求,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措施 (略) 。各国有企业要组建以国企一把手为组长的“无诈国企”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反诈骗工作责任到人,常态长效开展落实。
(二)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各国企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参与,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无诈国企”工作,报送“无诈国企”开展情况,参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即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便于跨部门协作高效进行,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略) 。
(三)创新方法,强力推进。要创新“无诈国企”工作的宣传方法,挖掘特色宣传渠道。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开展反诈宣传,不断提高反诈常识普及率,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附件
(略) 国资国企反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月强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 帅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建兢 ( (略) 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审计师(兼))
沈 亮 ( (略) 党委副书记)
陈百民 ( (略)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成 员:赵青刚(市国资 (略) 负责人)
王 煜(市产权公司董事长)
邢 燕( (略) 集团审计法务部总经理)
张书一( (略) 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沈雅萍( (略) 审计法务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略) 国资委,陈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青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赖玲娟同志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其他委托监管国有企业和党建归口管理国有企业自行设立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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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国资委〔2024〕103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 (略) 国资国企“无诈国企”工作方案》 (略) 国资委第1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国资委
2024年12月19日
(略) 国资国企“无诈国企”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 (略) 络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 (略) 反诈会议工作部署,推动国资国企反诈工作常态化,决定在国资国企系统开展“无诈国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反诈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由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国资委分管领导和各国有企业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国资 (略) (略) 属国有企业相关部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国资国企系统反诈工作。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 (略) 络诈骗是可防性犯罪”理念,以“两个100%”为目标,组织开展国资国企系统“无诈国企”工作,实现国企 (略) 络诈骗犯罪防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国资国企系 (略) 络无受骗率达到100%,切实保障企业及员工的财产安全。
三、开展对象
市属国有企业、未列入反诈成员单位的党建归口管理国有企业
四、主要内容
(一)突出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防诈骗工作机制,明确涉企诈骗 (略) 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诈骗行为发生时能够迅速行动,及时有效应对。
2.加强重点岗位安全管理。对财务、金融、网络运营等重点岗位和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重点岗位新入职员工要组织岗前反诈培训。
3.关心关注高风险个人。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对境外工作人员、有赌博史、大额债务或生活发生变故、行为异常的员工进行重点关注。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建立用好宣传阵地。在内部办公、食堂、宿舍、会议室等工 (略) 域及国有的商场、工地、医院、文化场馆等人员集聚场所,通过设置反诈标识标牌、电子屏等方式开展反诈宣教。
2.提高宣传针对性。把反诈工作作为企业管理文化建设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反诈知识集中宣讲、专项培训等相关工作,对电信诈骗的新手段、新方法,及时通报,针对性采取预防反诈措施。
(三)加强教育管理
1.党纪学习教育。将反诈骗教育纳入党员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发挥表率作用。
2.实施家庭联动。开展国企员工“无诈家庭”倡议活动,鼓励员工将反诈骗知识带回家庭,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共同营造清朗家风,从源头上预防诈骗案件发生。
3.心理健康支持。通过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和法治教育活动,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诈骗受害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国企要提高政治站位,牢 (略) 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结合实际和职能要求,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措施 (略) 。各国有企业要组建以国企一把手为组长的“无诈国企”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反诈骗工作责任到人,常态长效开展落实。
(二)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各国企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参与,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无诈国企”工作,报送“无诈国企”开展情况,参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即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便于跨部门协作高效进行,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略) 。
(三)创新方法,强力推进。要创新“无诈国企”工作的宣传方法,挖掘特色宣传渠道。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开展反诈宣传,不断提高反诈常识普及率,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附件
(略) 国资国企反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月强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 帅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建兢 ( (略) 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审计师(兼))
沈 亮 ( (略) 党委副书记)
陈百民 ( (略)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成 员:赵青刚(市国资 (略) 负责人)
王 煜(市产权公司董事长)
邢 燕( (略) 集团审计法务部总经理)
张书一( (略) 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沈雅萍( (略) 审计法务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略) 国资委,陈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青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赖玲娟同志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其他委托监管国有企业和党建归口管理国有企业自行设立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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