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年春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慰问品购置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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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年春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慰问品购置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略) 管理委员会2025年春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慰问品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 发布来源: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略) 管理委员会2025年春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慰问品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大 (略) ( (略) (略) 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管理委员会2025年春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慰问品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元
最高限价:86.#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6.106 86.106 方便食品 2025年春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慰问品购置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略) 住房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两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1.3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单位,取消磋商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到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大 (略) ( (略) (略) 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
方式:(1)现场领取: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在《 (略) (略) 》(网址:htt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磋商单位的截图加盖公章,标书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2)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每日09:0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的下述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标书款”。收款单位:中大 (略) 天津分公司,开户银行: (略) 天津迎水道支行,账号:#。 3)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磋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款汇款单截图或回单扫描件、磋商单位联系人姓名、磋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在《 (略) (略) 》(网址:htt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63.com。 4)邮件主题为:#报名信息。(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 (略) ( (略) (略) 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 (略) ( (略) (略) 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略) (略) 宾水西道1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大 (略)
地址: (略) (略) 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晴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中大 (略)

2024年12月25日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略) 管理委员会2025年春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慰问品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 发布来源: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略) 管理委员会2025年春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慰问品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大 (略) ( (略) (略) 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管理委员会2025年春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慰问品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元
最高限价:86.#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6.106 86.106 方便食品 2025年春节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慰问品购置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略) 住房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两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1.3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单位,取消磋商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到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大 (略) ( (略) (略) 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
方式:(1)现场领取: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在《 (略) (略) 》(网址:htt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磋商单位的截图加盖公章,标书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2)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每日09:0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的下述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标书款”。收款单位:中大 (略) 天津分公司,开户银行: (略) 天津迎水道支行,账号:#。 3)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磋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款汇款单截图或回单扫描件、磋商单位联系人姓名、磋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在《 (略) (略) 》(网址:htt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63.com。 4)邮件主题为:#报名信息。(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 (略) ( (略) (略) 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 (略) ( (略) (略) 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略) (略) 宾水西道1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大 (略)
地址: (略) (略) 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晴
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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