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配货权-邀请书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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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配货权-邀请书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药配方颗粒配货权-采购邀请书(第二次)采购邀请书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权(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磋商保证金(元)


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权(第二次)


1

2000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提供中药房配方颗粒需要设备;

3.发药人员要求具备中药师资质。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询价采购 (略) (略) (略) 官网(http://**)上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十五楼中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4:30-15: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5:00 。

(七)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 (略) 置: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要求各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大写*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现金缴纳,开标现场信封密封递交。并在信封上写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现场清点,未按要求封装提供足额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除中标人以外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现金原封退还(不计息)。

5.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纳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响应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的;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虚假资质材料参与投标,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 (略) (略) (略) 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文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9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淮远古韵南街

七、采购文件下载

2次 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权(1)




中药配方颗粒配货权-采购邀请书(第二次)采购邀请书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权(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磋商保证金(元)


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权(第二次)


1

2000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提供中药房配方颗粒需要设备;

3.发药人员要求具备中药师资质。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询价采购 (略) (略) (略) 官网(http://**)上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十五楼中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4:30-15: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5:00 。

(七)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 (略) 置: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要求各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大写*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现金缴纳,开标现场信封密封递交。并在信封上写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现场清点,未按要求封装提供足额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除中标人以外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现金原封退还(不计息)。

5.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纳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响应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的;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虚假资质材料参与投标,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 (略) (略) (略) 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文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9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淮远古韵南街

七、采购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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