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发栖湖郡房地产销售渠道服务类供应商入库征集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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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栖湖郡房地产销售渠道服务类供应商入库征集公告招标公告



受榕发(连江) (略) (下称榕发(连江)建设)委托,福州城 (略) 作为代理单位发布公开征集榕发栖湖郡房地产销售渠道服务类供应商入库项目,欢迎优质应征人积极参与报名和递交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TGYL-*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连 (略) 165号,总建筑面积约11.*㎡,规划商品房722套、商业38间、车位674个,项目目前已全部实现现房销售。

二、应征人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经纪人推荐及带访客户。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及提交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

3、近三 (略) (略) 域内( (略) 六县)合作商品房销售项目不低于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进场函);

4、提供应征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简介、经营范围、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注:1.承诺函至少体现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诺事项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按排列顺序逐份装订加盖应征人单位公章。

四、应征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应征人应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版)的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签字盖章版的报名材料扫描件(一份,U盘拷贝)提交至福州城 (略) ( (略) (略) 鳌峰街 (略) 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代理部)。

(二)报名联系人:榕发(连江) (略) ,林工(*);福州城 (略) ,王工、林工(0591-*)。

五、服务事项约定

(一)服务期限

暂定截止至2025年2月28日(以征集人通知为准)。服务期满应征人有继续合作意向,且在本服务期内有实际成交业绩的,双方可协商续约,续约时限最长不超过下轮征集人制定的分销期限。服务期内征集人有权中止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佣金标准: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三)销售价格

征集人对本项目可售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具有最终决定权。(一房一价表须经征集人审批同意并报相关部门确认)

六、审查与签约

征集人可按报名材料收集情况分批组织征集人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应征人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采用合格制,经公示无异议(视情况分批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同时发出《审查合格通知书》。应征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单位或征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时间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1-*),征集人发出《审查合格通知书》,应征人凭《审查合格通知书》与征集人签约。

七、特别说明

1、公开征集活动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最终解释权归榕发(连江) (略) 所有。

2、本次征集公告所作说明,仅为应征人参与征集提供参考,不能作为应征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应征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应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3、若应征人被确定为合作供应商,合作供应商应在领取《审查合格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缴交1000元服务费用。应征人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发生的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4、合作供应商须在《审查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缴纳征集代理服务费并领取《审查合格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视为放弃入库。

八、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信息及后期的澄清修改(若有)等均在中国 (略) (http://**)、福州城投优采在线(http://**)、四海 (略) (http://**)上发布,请应征人及时关注。

特此公告。

征集人:榕发(连江) (略)

地 址: (略) 连江县凤城镇紫薇巷7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福州城 (略)

地 址: (略) (略) 鳌峰街 (略) 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王工、林工

联系电话:0591-*

监督部门:榕发(连江) (略) 党群纪检室(审计办)

联系电话: 0591-*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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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榕发(连江) (略) (下称榕发(连江)建设)委托,福州城 (略) 作为代理单位发布公开征集榕发栖湖郡房地产销售渠道服务类供应商入库项目,欢迎优质应征人积极参与报名和递交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TGYL-*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连 (略) 165号,总建筑面积约11.*㎡,规划商品房722套、商业38间、车位674个,项目目前已全部实现现房销售。

二、应征人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经纪人推荐及带访客户。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及提交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

3、近三 (略) (略) 域内( (略) 六县)合作商品房销售项目不低于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进场函);

4、提供应征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简介、经营范围、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注:1.承诺函至少体现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诺事项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按排列顺序逐份装订加盖应征人单位公章。

四、应征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应征人应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版)的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签字盖章版的报名材料扫描件(一份,U盘拷贝)提交至福州城 (略) ( (略) (略) 鳌峰街 (略) 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代理部)。

(二)报名联系人:榕发(连江) (略) ,林工(*);福州城 (略) ,王工、林工(0591-*)。

五、服务事项约定

(一)服务期限

暂定截止至2025年2月28日(以征集人通知为准)。服务期满应征人有继续合作意向,且在本服务期内有实际成交业绩的,双方可协商续约,续约时限最长不超过下轮征集人制定的分销期限。服务期内征集人有权中止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佣金标准: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三)销售价格

征集人对本项目可售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具有最终决定权。(一房一价表须经征集人审批同意并报相关部门确认)

六、审查与签约

征集人可按报名材料收集情况分批组织征集人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应征人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采用合格制,经公示无异议(视情况分批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同时发出《审查合格通知书》。应征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单位或征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时间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1-*),征集人发出《审查合格通知书》,应征人凭《审查合格通知书》与征集人签约。

七、特别说明

1、公开征集活动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最终解释权归榕发(连江) (略) 所有。

2、本次征集公告所作说明,仅为应征人参与征集提供参考,不能作为应征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应征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应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3、若应征人被确定为合作供应商,合作供应商应在领取《审查合格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缴交1000元服务费用。应征人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发生的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4、合作供应商须在《审查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缴纳征集代理服务费并领取《审查合格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视为放弃入库。

八、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信息及后期的澄清修改(若有)等均在中国 (略) (http://**)、福州城投优采在线(http://**)、四海 (略) (http://**)上发布,请应征人及时关注。

特此公告。

征集人:榕发(连江) (略)

地 址: (略) 连江县凤城镇紫薇巷7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福州城 (略)

地 址: (略) (略) 鳌峰街 (略) 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王工、林工

联系电话:0591-*

监督部门:榕发(连江) (略) 党群纪检室(审计办)

联系电话: 0591-*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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