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片区商务核心区14号地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商 (略) 14号地块项目监理 已由 (略) (略)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4〕2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诚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公共配建、机动车库、人防、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主要包括商业建筑面积*㎡、母婴室10㎡、邮政服务场所25㎡;地下建筑面积*㎡,主要包括机动车库建筑面积*㎡(含人防建筑面积9610㎡)、非机动车库3786㎡、设备用房面积3960㎡、微型消防站100㎡。本项目最高建筑高度:99.9m,最高层数:地上22层。本项目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2.1.2 项目建设地点:胜利大街东,东三教街西, (略) 北, (略) 南。 2.1.3 监理服务期限: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1.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监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 (略) 理。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25 09:00:00 至 2025-01-15 09:29:00 ,登录 (略) (略)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略) 商 (略) 14号地块项目监理 | 0 | 无 |
招标人: 石家庄诚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略) 解放南大街231号兴石广场3号楼2109室 | 地址: (略) (略) (略) 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梁冰 | 联系人: 曹新颜、齐婧、杜康、王雅楠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26.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本招标项目 (略) 商 (略) 14号地块项目监理 已由 (略) (略)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4〕2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诚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公共配建、机动车库、人防、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主要包括商业建筑面积*㎡、母婴室10㎡、邮政服务场所25㎡;地下建筑面积*㎡,主要包括机动车库建筑面积*㎡(含人防建筑面积9610㎡)、非机动车库3786㎡、设备用房面积3960㎡、微型消防站100㎡。本项目最高建筑高度:99.9m,最高层数:地上22层。本项目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2.1.2 项目建设地点:胜利大街东,东三教街西, (略) 北, (略) 南。 2.1.3 监理服务期限: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1.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监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 (略) 理。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25 09:00:00 至 2025-01-15 09:29:00 ,登录 (略) (略)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略) 商 (略) 14号地块项目监理 | 0 | 无 |
招标人: 石家庄诚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略) 解放南大街231号兴石广场3号楼2109室 | 地址: (略) (略) (略) 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梁冰 | 联系人: 曹新颜、齐婧、杜康、王雅楠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26.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