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院区2号楼急诊输液大厅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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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院区2号楼急诊输液大厅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2号楼急诊输液大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 (略) 发布时间:2024-12-25



项目概况

(略) (略) ( (略) 区)2号楼急诊输液大厅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区)2号楼急诊输液大厅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
最高限价(元):*.13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 (略) (略) ( (略) 区)急诊输液室改造项目;

范围: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强电工程、 弱电工程等;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后,支付审计额的 97%,3%余款作为质保金, 待质保期满后无息结清剩余款。 *方付款前, *方应按*方要求提供正规发票。结算审计金 额=(一次报价单价结算审核金额-暂估材料价 含税合计)*(1-下浮率)+暂估材料价含税合 计±变更及签证(1-下浮率),下浮率=(1-二 次报价(去除暂列金额含税合计及暂估材料价 含税合计)/一次报价(去除暂列金额含税合计 及暂估材料价含税合计))*100% 本项目下浮 率为 19.25%;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以竣工之日起开始计 算 1 年;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 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略) 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 (略) )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 (略) (略)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U盘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线上电子版文件与U盘中的备份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版文件为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本项目接受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邮寄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4.快递内的U盘应进行密封,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6.开标 (略) 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 (略) 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7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06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鞍山铁东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睿
电 话:0412-*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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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辽宁 (略) 发布时间:2024-12-25



项目概况

(略) (略) ( (略) 区)2号楼急诊输液大厅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区)2号楼急诊输液大厅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
最高限价(元):*.13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 (略) (略) ( (略) 区)急诊输液室改造项目;

范围: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强电工程、 弱电工程等;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后,支付审计额的 97%,3%余款作为质保金, 待质保期满后无息结清剩余款。 *方付款前, *方应按*方要求提供正规发票。结算审计金 额=(一次报价单价结算审核金额-暂估材料价 含税合计)*(1-下浮率)+暂估材料价含税合 计±变更及签证(1-下浮率),下浮率=(1-二 次报价(去除暂列金额含税合计及暂估材料价 含税合计)/一次报价(去除暂列金额含税合计 及暂估材料价含税合计))*100% 本项目下浮 率为 19.25%;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以竣工之日起开始计 算 1 年;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 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略) 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 (略) )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 (略) (略)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U盘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线上电子版文件与U盘中的备份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版文件为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本项目接受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邮寄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4.快递内的U盘应进行密封,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6.开标 (略) 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 (略) 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7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06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鞍山铁东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睿
电 话: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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