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盖州市中心医院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惠信 (略) 发布时间: 2024-12-25

项目概况

(略) (略) 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检验试剂产品配送

配送资格有效期为三年,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可根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资格有效期为三年,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可根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已纳入辽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配送企业信息库的合格配送商。 (2)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配送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的投标。 (4)在“中国 (略) ”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开标 (略) 财政事务中心(地址: (略) (略) 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 (略) 理。 6、*@*63.com邮箱。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5号
联系方式: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惠信 (略)
地 址: (略) (略) 万达广场6A写字楼(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惠信 (略)
账号:#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堃
电 话:0417-#

公告信息

盖州市中心医院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惠信 (略) 发布时间: 2024-12-25

项目概况

(略) (略) 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检验试剂产品集中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检验试剂产品配送

配送资格有效期为三年,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可根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资格有效期为三年,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可根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已纳入辽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配送企业信息库的合格配送商。 (2)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配送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的投标。 (4)在“中国 (略) ”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开标 (略) 财政事务中心(地址: (略) (略) 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 (略) 理。 6、*@*63.com邮箱。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5号
联系方式: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惠信 (略)
地 址: (略) (略) 万达广场6A写字楼(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惠信 (略)
账号:#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堃
电 话:0417-#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