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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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振兴区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略) (略) 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2-25

项目概况

(略) 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6.9
采购需求:


1、数量:全区共需劳务派遣人员约616人。

2、岗位:主要从事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岗位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岗位,及其他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岗位。

3、待遇:劳务派遣 (略) 财政通过购买服务 (略) 支付资金。 (略) 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定义务及主体责任。 (略) 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及办理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4、方式: (略)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自行管理的各部门、各镇街 (略) 签订分包合同, (略) 应当与劳务派遣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要求: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工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6、期限:采用1+2模式,即一年政府采购合同期满,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供应商,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

7、费用:劳务派遣管理费为劳务派遣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6.9%以下(含税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可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中国 (略) (http://**.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6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二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4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数据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九号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数据中心
账号:#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强
电 话:0415-#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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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略) (略) 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2-25

项目概况

(略) 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6.9
采购需求:


1、数量:全区共需劳务派遣人员约616人。

2、岗位:主要从事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岗位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岗位,及其他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岗位。

3、待遇:劳务派遣 (略) 财政通过购买服务 (略) 支付资金。 (略) 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定义务及主体责任。 (略) 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及办理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4、方式: (略)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自行管理的各部门、各镇街 (略) 签订分包合同, (略) 应当与劳务派遣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要求: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工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6、期限:采用1+2模式,即一年政府采购合同期满,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供应商,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

7、费用:劳务派遣管理费为劳务派遣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6.9%以下(含税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可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中国 (略) (http://**.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6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二开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4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数据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九号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数据中心
账号:#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强
电 话: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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