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渝港航趸0003维修改造服务限额以下比价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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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渝港航趸0003维修改造服务限额以下比价采购的公告

重庆市合川航道管理处关于渝港航趸0003维修改造服务限额以下比价采购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略) 合川航 (略) 对渝港航趸0003维修改造服务项目进行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比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渝港航趸0003维修改造服务

#.00元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限额以下比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价的供应商, (略) 交通运输 (略) 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合川航 (略) 9楼会议室(地址: (略) (略) 合阳 (略) 36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09时至09时30分。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交通运输 (略) 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限额以下比价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 (略) 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 (略) 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合川航 (略)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023-#

传 真:023-#

地 址: (略) (略) 合阳 (略) 36号



重庆市合川航道管理处关于渝港航趸0003维修改造服务限额以下比价采购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略) 合川航 (略) 对渝港航趸0003维修改造服务项目进行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比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渝港航趸0003维修改造服务

#.00元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限额以下比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价的供应商, (略) 交通运输 (略) 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合川航 (略) 9楼会议室(地址: (略) (略) 合阳 (略) 36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09时至09时30分。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交通运输 (略) 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限额以下比价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 (略) 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 (略) 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合川航 (略)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023-#

传 真:023-#

地 址: (略) (略) 合阳 (略) 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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