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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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民航大学就2024-2025年度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2024-2025年度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01-3505

三、项目内容:中国民航大学2024-2025年货物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编制、审核并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公告,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答疑,发出招标文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书,处理质疑投诉,组织专家论证(按需),项目档案(包括电子化档案)整理与归档,提供政策培训和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以及办理与招标有关的各项工作。

四、成交方式及数量

(一)采用公开比选方式,最终选定8家货物、服务项目代理机构。

(二)实行百分比入围制,入围比例为比选当天在比选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50%。当比选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16家时,一次性入围8家代理机构。当3家≤比选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16家时,取50%比例入围,当不满整数时,向下取整。例如符合条件供应商为7家,7×50%=3.5,向下取整,本轮比选入围3家。当比选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3家时,本轮终止比选,比选终止公告发布后第3天,开展新一轮比选活动。

(三)当第一轮比选入围家数不满8家时,在第一轮比选发布结果公告后第3天发布第二轮比选公告;第二轮次比选完成后仍不满8家时,在第二轮比选发布结果公告后第3天发布第三轮比选公告。以此类推,直至最终入围家数为8家。

服务期内学校不承诺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具体项目数量,将根据学校规定和招标代理机构履约情况进行业务安排。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具备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能力。需提供“中国 (略) ”相关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具备代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能力。需提供“中国 (略) ”相关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中央预算单位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提供证明材料(中国 (略) 截图并加盖公章,公告截图须体现“中央公告”,业绩考证时间以中标/成交公告为准)。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请投标方通过e-mail与中国民航大学招标采购中心联系(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略) 营业执照),之后将通过e-mail给各投标方发送采购文件。

七、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00至2024年12月31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中国民航大 (略) 北四综合 (略) 一楼107会议室。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中国民航大 (略) 北四综合 (略) 一楼107会议室。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

联系电话:022-*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邮箱:*@*63.com


中国民航大学就2024-2025年度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2024-2025年度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01-3505

三、项目内容:中国民航大学2024-2025年货物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编制、审核并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公告,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答疑,发出招标文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书,处理质疑投诉,组织专家论证(按需),项目档案(包括电子化档案)整理与归档,提供政策培训和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以及办理与招标有关的各项工作。

四、成交方式及数量

(一)采用公开比选方式,最终选定8家货物、服务项目代理机构。

(二)实行百分比入围制,入围比例为比选当天在比选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50%。当比选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16家时,一次性入围8家代理机构。当3家≤比选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16家时,取50%比例入围,当不满整数时,向下取整。例如符合条件供应商为7家,7×50%=3.5,向下取整,本轮比选入围3家。当比选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3家时,本轮终止比选,比选终止公告发布后第3天,开展新一轮比选活动。

(三)当第一轮比选入围家数不满8家时,在第一轮比选发布结果公告后第3天发布第二轮比选公告;第二轮次比选完成后仍不满8家时,在第二轮比选发布结果公告后第3天发布第三轮比选公告。以此类推,直至最终入围家数为8家。

服务期内学校不承诺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具体项目数量,将根据学校规定和招标代理机构履约情况进行业务安排。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具备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能力。需提供“中国 (略) ”相关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具备代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能力。需提供“中国 (略) ”相关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中央预算单位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提供证明材料(中国 (略) 截图并加盖公章,公告截图须体现“中央公告”,业绩考证时间以中标/成交公告为准)。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请投标方通过e-mail与中国民航大学招标采购中心联系(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略) 营业执照),之后将通过e-mail给各投标方发送采购文件。

七、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00至2024年12月31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中国民航大 (略) 北四综合 (略) 一楼107会议室。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中国民航大 (略) 北四综合 (略) 一楼107会议室。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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