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饭堂给养器材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包
机关饭堂给养器材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包
我部拟对机关饭堂给养器材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机关饭堂给养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GSBY-W9004
三、项目预算:(略)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1-2024年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1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不容许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旦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将受 (略) 罚。
(十)供应商须在 (略) 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五、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限: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
七、意见建议: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号:*@*q.com反馈我部,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室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室不作出书面回复。
4.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白银某部
地址: (略)
联系人:王股长
联系电话:(略)
监督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略)
2024年11月27日
(略) 址下载附件我部拟对机关饭堂给养器材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机关饭堂给养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GSBY-W9004
三、项目预算:(略)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1-2024年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1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不容许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旦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将受 (略) 罚。
(十)供应商须在 (略) 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五、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限: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
七、意见建议: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号:*@*q.com反馈我部,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室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室不作出书面回复。
4.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白银某部
地址: (略)
联系人:王股长
联系电话:(略)
监督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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