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七中学2025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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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七中学2025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5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第七中学2025安保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6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93号。

(二)项目名称:保山市第七中学2025安保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336000.00元

(五)最高限价:336000.00元

(六)项目需求:

1.为保山市第七中学提供安保及后勤保障服务,需配备8名服务人员。其中需女宿管3人,男宿管1人,保安人员4人。

2.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合同履行期限:

1.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止

2.合同终止:成交供应商(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个月向采购人(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成交供应商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或中途无故单方终止合同、或不能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履约、或发生重大差错造成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本项目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申请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完善的安保工作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及服务队伍

(四)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磋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41226日至202512日(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二)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三)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认:请磋商申请人将以下资料提交到代理机构或将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参与(bs666@163.com)进行信息登记: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⑤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四)采购文件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51615时00分。

(二)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刻录的盖章后的响应文件PDF版(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一)时间:202516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叁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需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联系人:王女士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磋商申请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交纳,以免耽误磋商

(二)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称:保山市第七中学  

址: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板桥街东村7号

联系方式:0875-303860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保山市东升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2207986 邮 箱:bs666@163.com   

(三)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875-303860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0875-220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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