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处理中心项目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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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处理中心项目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处理中心项目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大数据产业园 (略) 理中心项目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二标段(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河南 (略) (略) ,现委托 (略) 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大数据产业园 (略) 理中心项目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二标段(二次)。

2.2招标编号:HKG-JF-*

2.3项目概况:本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大数据产业园 (略) 理中心项目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二标段(二次))建设算力整体规模为1000P *@*P16(非稀疏),项目将采用主流、先进的软硬件生态,建设包括GPU计算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与安全设备的硬件集群,并搭载计算服务、存储服务、网络服务等智能算力管理与应用软件,构建具有技术先进、创新能力突出的智算中心。

2.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

2.5招标范围:

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GPU计算服务器(液冷)、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与安全设备的硬件集群,计算服务、存储服务、网络服务、安全服务、 (略) 、云平台等智能算力管理与应用软件等内容。所有软硬件系统集成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以及为完成项目交付所做的其他工作。

运营范围:负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大数据产业园 (略) 理中心项目二标段建设范围部分算力集群部分的整体运营, (略) 限于算力运营、平台运营、人工智能算力集群部分整体运维、项目信息安全及设备安全等工作。

2.6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集成调试完成,并初验完成。(自收到*方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2.7试运行期限:30日历天(自项目初验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要求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2.9质保期:60个月免费质保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10运营期:60个月运营运维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派遣均可)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财务要求: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无效。

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 除同一联合体内部成员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派遣均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所有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或三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4联合体牵头人就本项目对招标人总负责,总协调。联合体其中一方无法向招标人履行合同及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需要由招标人向联合体支付的合同价款(包含不限于设备节点到货合同价款、初验合同价款、终验合同价款、审计款、质保金预留部分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账户或联合体各方协商确定的联合体成员账户。

3.6.6需要由联合体向招标人缴纳的相关费用(机柜租金、运营费),从联合体牵头人账户或联合体各方协商确定的联合体成员账户向招标人进行支付。

3.6.7联合体各方当触及合同违约条款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 (略) 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略) (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网站“公共服务-- (略)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 (略) (略)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兴瑞汇金国际4号楼2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王子帅、兰启航、王倩倩、孙国栋、袁芙蓉

电 话:0371-*转622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略) ( (略) )

地 址:郑州 (略) 新港大 (略) 交叉口东南侧

电 话:0371-*

**
,郑州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处理中心项目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大数据产业园 (略) 理中心项目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二标段(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河南 (略) (略) ,现委托 (略) 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大数据产业园 (略) 理中心项目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二标段(二次)。

2.2招标编号:HKG-JF-*

2.3项目概况:本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大数据产业园 (略) 理中心项目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二标段(二次))建设算力整体规模为1000P *@*P16(非稀疏),项目将采用主流、先进的软硬件生态,建设包括GPU计算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与安全设备的硬件集群,并搭载计算服务、存储服务、网络服务等智能算力管理与应用软件,构建具有技术先进、创新能力突出的智算中心。

2.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

2.5招标范围:

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GPU计算服务器(液冷)、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与安全设备的硬件集群,计算服务、存储服务、网络服务、安全服务、 (略) 、云平台等智能算力管理与应用软件等内容。所有软硬件系统集成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以及为完成项目交付所做的其他工作。

运营范围:负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大数据产业园 (略) 理中心项目二标段建设范围部分算力集群部分的整体运营, (略) 限于算力运营、平台运营、人工智能算力集群部分整体运维、项目信息安全及设备安全等工作。

2.6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集成调试完成,并初验完成。(自收到*方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2.7试运行期限:30日历天(自项目初验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要求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2.9质保期:60个月免费质保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10运营期:60个月运营运维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派遣均可)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财务要求: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无效。

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 除同一联合体内部成员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派遣均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所有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或三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4联合体牵头人就本项目对招标人总负责,总协调。联合体其中一方无法向招标人履行合同及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需要由招标人向联合体支付的合同价款(包含不限于设备节点到货合同价款、初验合同价款、终验合同价款、审计款、质保金预留部分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账户或联合体各方协商确定的联合体成员账户。

3.6.6需要由联合体向招标人缴纳的相关费用(机柜租金、运营费),从联合体牵头人账户或联合体各方协商确定的联合体成员账户向招标人进行支付。

3.6.7联合体各方当触及合同违约条款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 (略) 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略) (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网站“公共服务-- (略)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郑州新郑综 (略) ) (略) 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 (略) (略)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兴瑞汇金国际4号楼2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王子帅、兰启航、王倩倩、孙国栋、袁芙蓉

电 话:0371-*转622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略) ( (略) )

地 址:郑州 (略) 新港大 (略) 交叉口东南侧

电 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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