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姜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近期, (略) 抽检任务中,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采购的食品原料(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 (略) 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生姜
购进日期:2024年9月19日
经营者名称: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
二、风险控制情况
本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认领不合格食 (略) 置任务后,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31号向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采购的上述食品原料(生姜)全部使用完毕,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抽样检验批次的(生姜)。
三、 (略) 置情况
该校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做出如下整改:
一、立即组织全体后勤工作人员加强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二、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严格履行食品采购查验制度,对所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能追根溯源,切实保障好校园食品安全。
三、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原料(生姜)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进货线索清晰可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作出了免 (略) 罚的决定。
(略) 场 (略)
2024年12月25日
近期, (略) 抽检任务中,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采购的食品原料(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 (略) 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生姜
购进日期:2024年9月19日
经营者名称: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
二、风险控制情况
本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认领不合格食 (略) 置任务后,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31号向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采购的上述食品原料(生姜)全部使用完毕,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抽样检验批次的(生姜)。
三、 (略) 置情况
该校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做出如下整改:
一、立即组织全体后勤工作人员加强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二、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严格履行食品采购查验制度,对所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能追根溯源,切实保障好校园食品安全。
三、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原料(生姜)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进货线索清晰可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作出了免 (略) 罚的决定。
(略) 场 (略)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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